- 相關推薦
保管合同法條深度解讀
法規(guī)已經滲入了平常生活的各個方面,如果你想處理好生活中的各個繁瑣細節(jié)的問題,那可需要增進對法律的了解哦。下面,YJBYS小編為大家?guī)肀9芎贤l深度解讀,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保管合同法條深度解讀
◇第三百六十五條【保管合同的定義】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還該物的合同。
第三百六十六條【保管費的支付】寄存人應當按照約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費。當事人對保管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保管是無償?shù)摹?/p>
上述法條的主要考點是保管費的支付。保管合同的特點在于:可以是有償?shù),也可以是無償?shù)摹?2002/3/35)
◇第三百六十七條【保管合同的成立】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時成立,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八條【保管憑證】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應當給付保管憑證,但另有交易習慣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九條【妥善保管義務】保管人應當妥善保管保管物。
當事人可以約定保管場所或者方法。除緊急情況或者為了維護寄存人利益的以外,不得擅自改變保管場所或者方法。
第三百七十條【保管物有瑕疵或需特殊保管時寄存人的義務】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質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應當將有關情況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損失的,保管人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保管人因此受損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并且未采取補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三百七十一條【第三人代為保管】保管人不得將保管物轉交第三人保管,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保管人違反前款規(guī)定,將保管物轉交第三人保管,對保管物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三百七十二條【保管人不得使用保管物的義務】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許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三條【第三人主張權利的返還】第三人對保管物主張權利的,除依法對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執(zhí)行的以外,保管人應當履行向寄存人返還保管物的義務。
第三人對保管人提起訴訟或者對保管物申請扣押的,保管人應當及時通知寄存人。
上述法條規(guī)定了保管人的義務。保管人的義務主要有:給付保管憑證的義務、妥善保管義務、親自保管義務、不得使用或者許可他人使用的義務、危險通知義務、返還保管物義務。
★第三百七十四條【保管物的毀損、滅失或保管人責任】保管期間,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毀損、滅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保管是無償?shù),保管人證明自己沒有重大過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本條的主要考點是:保管人對保管物的損失承擔過錯責任。但無償和有償?shù)谋9芎贤瑢^錯的程度要求不同,應加以注意。(2004/3/14)
第三百七十五條【寄存人的告知義務】寄存人寄存貨幣、有價證券或者其他貴重物品的,應當向保管人聲明,由保管人驗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聲明的,該物品毀損、滅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賠償。
本條的主要考點是寄存人的義務:支付保管費、償還必要的費用、告知義務、聲明義務。
第三百七十六條【保管物的領取】寄存人可以隨時領取保管物。
當事人對保管期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管人可以隨時要求寄存人領取保管物;約定保管期間的,保管人無特別事由,不得要求寄存人提前領取保管物。
第三百七十七條【保管物的返還】保管期間屆滿或者寄存人提前領取保管物的,保管人應當將原物及其孳息歸還寄存人。
第三百七十八條【貨幣等的返還】保管人保管貨幣的,可以返還相同種類、數(shù)量的貨幣。保管其他可替代物的,可以按照約定返還相同種類、品質、數(shù)量的物品。
第三百七十九條【保管費支付期限】有償?shù)谋9芎贤,寄存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費。
當事人對支付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在領取保管物的同時支付。
第三百八十條【保管人的留置權】寄存人未按照約定支付保管費以及其他費用的,保管人對保管物享有留置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保管合同法條深度解讀】相關文章:
關于愛情的深度解讀04-07
深度解讀微商08-30
中考作文命題趨勢深度解讀06-06
考研通信與信息系統(tǒng)專業(yè)深度解讀08-10
考研熱門專業(yè)深度解讀:行政管理08-10
委托合同法條07-05
深度解讀小升初分班考試的重要性08-23
房屋租賃合同法條相關規(guī)定07-03
專家深度解讀2017年CPI漲幅創(chuàng)6年新低05-31
2017稅務師考試報名條件深度解讀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