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旅游標準合同通用
現(xiàn)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出現(xiàn)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shù)越來越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云南省旅游標準合同通用,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云南省旅游標準合同通用1
甲方:(旅游者或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或者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游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jīng)平等協(xié)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旅游內容)
旅游線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出發(fā)時間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天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_程表》,《旅_程表》經(jīng)甲、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服務標準)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zhí)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旅游服務量》標準(或有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旅游費用)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其中成人______________,兒童_____________。
第四條(項目費用)甲乙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交通客票費:乙方代向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2、餐飲住宿費:《旅_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3、門票費用:《旅_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旅游項目的第一道門票費。
4、保險費:含保險范圍內旅行社責任保險、人身意外險。
5、導游:優(yōu)秀導游服務。
前款第一項交通客運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辦理。第2項的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jīng)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費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旅途中發(fā)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yī)療費;行李起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水類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2、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3、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
4、其他非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出發(fā)時間地點)甲方應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____分于(地點)準時集合出發(fā)。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fā),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人數(shù)約定)本旅游團須有________人以上簽約方能成團。如人數(shù)未達到,乙方可以于約定出發(fā)日前________日(不低于2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照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甲方補足。
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
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需是經(jīng)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lián)系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chǎn)生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2日通知到的,退還全部旅游費用,并賠付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退還全部旅游費用,并賠付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退還全部旅游費用,并賠付旅游費用的30%。
第九條(甲方_)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jīng)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并賠付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并賠付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并賠付旅游費用的30%。
第十條(合同轉讓)經(jīng)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裝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活動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fā)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甲方義務)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活動。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二條(乙方義務)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具備旅行社責任保險,并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個人保險(如旅游意外傷害保險等)。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xù),應妥善保管甲方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xù)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無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發(fā)生人身傷害或財產(chǎn)損失事故時,乙方應作出必要的協(xié)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chǎn)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_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shù),當甲方發(fā)現(xiàn)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xié)助甲方退還或索賠。
7、非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chǎn)損失的,乙方應協(xié)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jīng)營者索賠。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游內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四條(擅自變更合同)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旅程延誤)因乙方原因,島之旅有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甲方應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
甲方因延誤旅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棄團)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中途離團)甲方在旅程中未經(jīng)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面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乙方延遲履行本合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九條(擴大損失)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導致?lián)p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條(委托招徠)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二十一條(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合同生效期)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云南省旅游標準合同通用2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團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本著平等協(xié)商的原則,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旅行社條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旅游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旅行社服務質量賠償標準》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現(xiàn)就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境內旅游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本合同的《第一部分 告知及提示事項》,以及旅行社向旅游者介紹產(chǎn)品時提供的《產(chǎn)品說明書》,同意遵守并將其列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項目、質量標準以及旅游安全注意事項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甲方已了解和閱讀了前款內容。
3、本次旅游活動約定人數(shù)為 ;如人數(shù)未達到約定人數(shù),乙方可提前七天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向甲方退還已收取的全部費用。
4、如甲方報名后要求退團,乙方可按本合同第八條處理。
第二條 【旅游業(yè)務委托】
1、乙方根據(jù)甲方報名的旅游行程,確定需要將旅游業(yè)務委托其他旅行社接待的,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
2、根據(jù)前款規(guī)定,甲乙雙方對甲方的委托按第 項處理:
(1)乙方需要將本合同旅游業(yè)務委托(具體委托旅行社見附件2《旅游行程及接待服務單》),甲方是否同意: (同意或者不同意)委托。
委托接待旅行社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jīng)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約定的旅游業(yè)務,由乙方獨立完成,乙方不得再委托其他旅行社。
3、乙方將旅游業(yè)務委托給其他旅行社的,受委托旅行社必須具備相應的經(jīng)營資質及接待能力,且須與受委托旅行社簽訂委托合同,約定接待游客的各項服務安排及標準;受委托旅行社違約、造成甲方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受委托旅行社故意或者過失造成甲方合法權益損害的,應承擔連帶責任。
4、乙方解除合同時,甲方同意乙方在保證所約定的旅游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按下列第 項處理:
(1)按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及標準延期出團;
(2)按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及標準將甲方轉交給 旅行社組織出團(即轉團),但乙方轉團后必須通知甲方;
(3)按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及標準將甲方轉交給 旅行社并團,但乙方確保并團后不低于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及標準,否則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由甲方與乙方推薦的其他旅行社重新簽訂組團合同,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5)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八條處理。
第三條 【產(chǎn)品類型與質量標準】
1、按照《旅行社接待服務規(guī)范》(DB 53/T 416)要求,旅行社的產(chǎn)品類型包括A、B、C、D四類預制旅游產(chǎn)品及非預制旅游產(chǎn)品,乙方為甲方提供的具體產(chǎn)品類型由甲乙雙方在附件2《旅游行程及接待服務單》“旅行社產(chǎn)品類型”欄約定!堵眯猩缃哟⻊找(guī)范》(DB 53/T 416)關于“預制旅游產(chǎn)品”、“ 非預制旅游產(chǎn)品”的含義、范圍及質量要求如下:
(1)預制旅游產(chǎn)品是指由旅行社設計提供,事先制定的確定計劃人數(shù)、出發(fā)日期、線路行程及價格等,并用廣告或其他方法招徠旅游者而實施的旅游產(chǎn)品。其類型及質量要求見表1。
表1 旅行社預制旅游產(chǎn)品類型及質量要求
類型住宿服務餐飲服務客運服務導游服務景區(qū)服務
A類預制旅游產(chǎn)品四星級飯店標準間,或五星級特色民居客棧標準間具有接待旅游團隊資質的金盤級餐飲企業(yè)四星級旅游汽車四星級導游AAAA級旅游景區(qū)
B類預制旅游產(chǎn)品三星級飯店標準間,或四星級特色民居客棧、三星級經(jīng)濟型酒店標準間具有接待旅游團隊資質的金盤級餐飲企業(yè)三星級旅游汽車三星級導游AAA級旅游景區(qū)
C類預制旅游產(chǎn)品二星級飯店標準間,或三星級特色民居客棧、二星級經(jīng)濟型酒店標準間具有接待旅游團隊資質的銀盤級餐飲企業(yè)二星級旅游汽車二星級導游AA級旅游景區(qū)
D類預制旅游產(chǎn)品一星級飯店標準間,或二星級特色民居客棧、一星級經(jīng)濟型酒店標準間具有接待旅游團隊資質的銅盤級餐飲企業(yè)一星級旅游汽車一星級導游A級旅游景區(qū)
(2)非預制旅游產(chǎn)品是指旅行社接受旅游者的委托,根據(jù)旅游者的需求,單獨設計行程、報價并提供服務的專項產(chǎn)品及服務,包括單項旅游服務、單項委托服務、會議旅游服務、獎勵旅游服務、特種旅游服務等。非預制旅游產(chǎn)品各服務要素應達到的最低要求如下:
、僮∷薹⻊者_到《旅游飯店星級的劃分與評定》(GB/T 14308)評定的一星級飯店標準間,或《特色民居客棧等級劃分與評定》(DB53/T 413)認定的一星級特色民居客棧、《經(jīng)濟型酒店等級劃分與評定》(DB53/T 414)認定的一星級經(jīng)濟型酒店標準間要求;
、诓惋嫹⻊詹宛^達到《旅游餐館設施與服務等級的劃分》(GB/T 26361)認定的銅盤級餐館,旅游團隊用餐達到《旅游團隊餐飲服務企業(yè)評定規(guī)范》(DB53/T 415)認定的具有接待旅游團隊餐資質的銅盤級餐飲企業(yè)要求;
、劭瓦\服務汽車達到《旅游汽車服務質量等級劃分與評定》(DB53/T 342 )認定的一星級旅游汽車要求;
、軐в畏⻊召|量達到《導游服務質量等級劃分與評定》(DB53/T 324)認定的一星級導游要求;
⑤旅游景區(qū)達到《旅游區(qū)(點)質量等級的劃分與評定》(GB/T 17775)評定的A級旅游景區(qū)要求;
2、乙方的接待服務質量標準,在云南省內的,以本合同附件《旅游行程及接待服務單》的約定為準,但不得低于《旅行社接待服務規(guī)范》(DB 53/T 416)要求;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執(zhí)行《旅行社接待服務規(guī)范》(DB 53/T 416)標準。
3、云南省外的接待服務質量標準,優(yōu)先采用國家或行業(yè)標準、旅游目的地地方標準;若無具體標準,則采用相似標準。
4、甲方應當為乙方做好接待服務工作履行必要的通知、協(xié)助、保密等輔助義務。
第四條 【旅游團費】
1、團費總額: 元(大寫: )。
2、團費包括:(1)交通費;(2)住宿費;(3)餐費(不含酒水費);(4)旅游景區(qū)的第一道門票費;(5)旅行社服務費;(6)導游服務費;(7)旅游項目費用。
其中,導游服務費: 元(大寫: )。
3、團費不包括:(1)旅游者投保的個人旅游保險費用;(2)合同未約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費用;(3)行程中發(fā)生的旅游者個人費用。
第五條 【付款方式】
簽訂合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全額團費。
第六條【旅游安全保障】
1、乙方必須購買云南旅游安全組合保險,并保證所提供的接待服務達到相關旅游安全標準要求。
2、乙方應當提示旅游者購買旅游人身意外保險及相關保險;旅游者在旅游期間因自身身體狀況或者其他意外因素發(fā)生人身傷害或財產(chǎn)損失的,按照已購買保險的相關條款處理。
第七條 【合同變更】
1、旅游行程開始前,甲方可將合同中自身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乙方非因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和第三人承擔。
2、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合同約定的內容,并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或由甲方與乙方委派的導游或經(jīng)理、計調人員簽字確認;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提出方承擔;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當退還甲方。
3、在出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指因自然原因和社會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災害、戰(zhàn)爭、恐怖活動、動亂、騷亂、罷工、突發(fā)公共事件、政府行為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或者意外事件的,雙方經(jīng)協(xié)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乙方向甲方退還旅游費用;乙方能夠證明已發(fā)生的、用于準備旅游活動的必須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在行程中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導致無法履行或者繼續(xù)履行合同的,乙方可以在征得甲方50%以上成員同意后,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因情況緊急無法征求意見時,乙方可以決定內容的變更,但應當就作出的決定承擔舉證責任。
5、因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需更換導游人員的,不得降低導游星級標準,且需及時告知旅游者。
第八條 【合同解除】
1、旅游行程結束前,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在扣除必要的費用后,將余款退還甲方。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傳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攜帶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關部門處理的;
(3)從事違法或者違反社會公德的活動的;
(4)從事嚴重影響其他旅游者權益的活動,且不聽勸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因前款情形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在扣除必要的費用后,將余款退還甲方;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3、因乙方原因在出發(fā)前7日以內(含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應向甲方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并按下列標準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出發(fā)前7日(含7日)至4日,支付團費總額的10% 違約金;
(2)出發(fā)前3日至1日,支付團費總額的15%違約金;
(3)出發(fā)當日,支付團費總額20%的違約金。
4、因不可抗力或者乙方、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響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處理:
(1)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的,甲乙雙方均可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乙方向甲方作出說明,可以在合理范圍內變更合同;甲方不同意變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的,乙方應當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輔助人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后,將余款退還甲方;合同變更的,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甲方。
(3)危及甲方人身、財產(chǎn)安全的,乙方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分擔。
(4)造成甲方滯留的,乙方應當采取相應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費用,由甲方承擔;增加的返程費用,由甲乙雙方分擔。
5、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協(xié)助甲方返回出發(fā)地或者甲方指定的合理地點,費用由甲方承擔。由于乙方或者履行輔助人的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依法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造成甲方人身損害、財產(chǎn)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具備履行條件,經(jīng)甲方要求仍拒絕履行合同,造成甲方人身損害、滯留等嚴重后果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旅游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賠償金。
3、由于甲方自身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造成甲方人身損害、財產(chǎn)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4、在甲方自行安排活動期間,乙方未盡到安全提示、救助義務的,應當對甲方的人身損害、財產(chǎn)損失承擔相應責任。
5、乙方根據(jù)甲方的具體要求安排旅游行程,與甲方訂立旅游合同的,甲方請求變更旅游行程安排,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甲方。
6、未經(jīng)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將甲方轉團、拼團、轉委托的,或是不在具有相同游覽時間、相同行程、相同價格和相同服務標準等條件下并團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團費總額25%的違約金;甲方因前款原因解除合同的,乙方還應向未隨團出行的旅游者退還全部團費,向已隨團出行的旅游者退還尚未發(fā)生的團費。
7、在同一旅游行程中,乙方提供相同服務,因甲方的年齡、職業(yè)等差異增收費用的,乙方應返還增收的費用。
8、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能乘坐預定的公共交通工具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直接經(jīng)濟損失,并支付直接經(jīng)濟損失20%的違約金。
9、乙方安排的旅游項目低于合同約定標準的,乙方應退還甲方合同金額與實際花費的差額,并支付與退還費用同額的違約金。
10、因乙方選擇的接待旅行社、旅游景區(qū)、酒店、餐館、旅游汽車、娛樂活動經(jīng)營單位等旅游輔助服務者的原因,造成安排的旅游項目與合同不符,乙方應退還甲方合同金額與實際花費的差額,并支付與退還費用同額的違約金。
11、乙方委派的導游人員未按照國家、旅游行業(yè)或地方標準提供導游服務,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團費總額3%的違約金;委派的導游人員達不到約定等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團費總額5%的違約金;非因不可抗力及特殊原因更換導游人員不通知旅游者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團費總額2%的違約金,若更換導游后降低星級標準的,按前款處理。
12、乙方及其委派的導游人員違反合同約定,乙方應按下述標準承擔責任:
(1)擅自增加旅游消費項目,費用由乙方承擔。
(2)擅自縮短游覽時間、遺漏旅游景點、減少旅游服務項目的,乙方應退還未完成約定旅游服務項目的費用,并支付與退還費用同額的違約金;遺漏無門票景點的,每遺漏一處乙方向甲方支付團費總額5%的違約金。
(3)擅自中止對甲方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務的,應當負擔甲方在被中止旅游服務期間所訂的同等級別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費用,并向甲方支付團費總額30%的違約金。
13、在旅游期間甲方擅自脫團,乙方與其服務關系自動終止,未發(fā)生的費用不退;甲方擅自參加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旅游活動的,責任自負。
第十條 【減輕或免除責任】
1、乙方能夠證明在旅游質量問題發(fā)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1)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2)所發(fā)生的違約問題非乙方責任或無法預知或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3)質量問題的發(fā)生全部或部分是由于甲方自身的過錯;
(4)質量問題發(fā)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妥善處理措施。
2、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約定時,甲方應配合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甲方未配合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乙方不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自愿購物與自費項目特別約定】
1、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商定在以下經(jīng)《旅游購物場所等級劃分與評定》(DB53/T 309 )認定的一星級以上旅游購物場所自愿購物,購物次數(shù)及時間符合《旅行社接待服務規(guī)范》(DB 53/T 416)要求。
2、自愿購物約定事項(購物場所名稱、星級、次數(shù)、時間等):
3、自費項目及價格:
4、甲方簽字確認,同意參加上述 購物場所的自愿購物或自費項目活動。
甲方簽字:
5、未經(jīng)甲方簽字確認同意,或者乙方違反上述約定增加購物次數(shù)、延長購物時間、強迫或者變相強迫甲方購物和參加自費項目的,甲方可在旅游行程結束后三十日內,要求乙方為其辦理退貨并先行墊付退貨貨款,并每次向甲方支付團費總額20%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1、在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時,雙方可協(xié)商解決,或向旅游合同簽訂地或乙方所在地的旅游投訴處理機構投訴;需要立即制止、糾正旅行社的損害行為的,可向損害行為發(fā)生地的旅游投訴處理機構投訴。
2、不愿協(xié)商或者協(xié)商不能達成一致,以及旅游投訴處理機構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補充協(xié)議】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未約定的事宜,可以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達到本合同第五條要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團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社)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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