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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管理制度

時間:2022-08-07 10:14:41 制度 我要投稿

資金管理制度范本

  在日新月異的現(xiàn)代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資金管理制度范本,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資金管理制度范本

資金管理制度范本1

  1 總則

  1.1貨幣資金包括人民幣和外幣現(xiàn)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

  1.2公司取得的各項收入均應納入公司賬內核算,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公款私存。

  1.3公司的貨幣資金收支業(yè)務的全過程不能僅由一人辦理。業(yè)務審批原則上遵循“經辦人——部門負責人——經辦會計——財務部負責人——公司分管領導——公司總經理”的審批程序規(guī)定。業(yè)務涉及一個以上主管單位的需要進行相應的審批,所有業(yè)務必須經過“經辦會計”審核后才能進行后續(xù)審批。

  1.4資金支付業(yè)務的經辦人和復核人不能為同一人。

  2 資金的管理原則

  2.1公司的貨幣資金由財務部歸口管理,統(tǒng)一調配,有效使用,貨幣資金的管理和控制嚴格實行職責分工、實施內部稽核、實施定期輪崗制度的原則。

  2.2公司應按照國家《票據法》、《現(xiàn)金管理暫行條例》和《銀行結算辦法》等有關現(xiàn)金使用規(guī)定和結算紀律辦理公司貨幣資金收支的各項業(yè)務。

  2.3公司對貨幣資金收支業(yè)務實行多級授權審批制度。審批人只能在授權范圍內審批貨幣資金收支業(yè)務,不得超越權限。

  2.4經辦人員只能按照審批人的批準意見辦理貨幣資金業(yè)務,對審批人超審批權限審批的貨幣資金業(yè)務,財會人員有權拒絕辦理。

  2.5公司資金審批權限按《資金審批權限管理制度》辦理和執(zhí)行。

  3 現(xiàn)金的管理

  3.1公司收支的各種款項必須按照國務院頒發(fā)的《現(xiàn)金管理暫行條例》規(guī)定辦理,在規(guī)定的范圍內使用現(xiàn)金。

  3.1.1現(xiàn)金只能用于支付職工的工資、獎金、勞務費、保健、降溫費、烤火費、醫(yī)療費、差旅費、福利補貼、轉賬金額在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以及其他可以使用現(xiàn)金支付的款項。

  3.1.2公司大額現(xiàn)金支出、特殊情況下的現(xiàn)金支付,由總經理簽字同意后,方可支付。

  3.2庫存現(xiàn)金應控制在銀行核定的限額內。

  3.3現(xiàn)金必須日清月結,每日清點庫存,做到賬賬、賬實相符。若有不符,及時查明原因并處理。

  3.4現(xiàn)金由財務機構的出納人員專管,出納人員不準挪用現(xiàn)金,不能以白條抵庫。

  3.5必須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現(xiàn)金盤庫制度,以保證資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動性。

  3.5.1財務部每月不少于一次的不定期現(xiàn)金盤點,并做好記錄。

  3.5.2財務部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xiàn)金進行抽查。

  3.6庫存現(xiàn)金限額規(guī)定為20xx元(含20xx元),庫存現(xiàn)金不得超過公司核定庫存現(xiàn)金限額,超過時必須立即送存銀行。

  3.7不能坐支現(xiàn)金,每日在上午和下午下班時核對準確后存放。

  3.8到銀行提取現(xiàn)金,不準一個人去提取,提取額在5萬元(含5萬元)以上必須由公司派保衛(wèi)人員參加護送。

  3.9為確保公司資金安全,需要現(xiàn)金支付的款項于每周禮拜三前告知財務部,每周禮拜四為員工辦理現(xiàn)金報銷日,無特殊情況除禮拜四外均不辦理。

  4銀行存款的管理

  4.1按照國家《支付結算辦法》的規(guī)定,公司應在銀行開立賬戶,辦理存款、取款和轉賬等結算。

  4.2嚴格遵守銀行的結算紀律,不出租、出借賬戶,不簽發(fā)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不無理拒付款項、占用他人資金,不套取銀行信用,不多頭開結算戶。

  4.2.1公司只能在一家銀行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戶,根據業(yè)務的需要公司可開立一般存款賬戶或臨時存款賬戶。為加強專項資金的專戶存儲、使用和管理,根據有關規(guī)定可開立專用存款賬戶。

  4.2.2公司如因采購等需在外地辦理臨時結算時,可以開立臨時存款賬戶,但須報財務經理審核,公司總經理審批。

  4.2.3不準以個人名義開立公司的任何存款、結算賬戶。

  4.2.4公司銀行賬戶只能用于結算和辦理公司的業(yè)務,公司的銀行賬戶不得出租,出借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

  4.2.5非本公司資金不得從公司賬戶上經過。

  4.3支付規(guī)定

  4.3.1從公司賬戶上支付資金,出納人員必須根據會計人員填制的記賬憑證支付款項,未填制記賬憑證一律不準辦理付款業(yè)務。需由網上銀行支付的,必須嚴格按下列權限辦理支付事宜。

  4.3.2網上銀行支付權限規(guī)定

  4.3.1從公司賬戶上支付資金,出納人員必須根據相關的支付審批程序和記賬憑證支付。

  4.3.2公司由網上銀行支付資金,必須設定支付權限,嚴格按權限辦理支付事宜。妥善保管網銀授權卡及密碼,錄入人員與授權人員用卡須分別保管,不得遺失和泄露。

  4.3.3銀行付款票據按規(guī)定進行管理:

  4.3.3.1空白銀行付款票據由出納人員妥善保管。

  4.3.3.2空白銀行付款票據在簽發(fā)或填制使用前不得預蓋印鑒。

  4.3.3.3因公申請借用轉賬支票的,經財務部負責人審批同意后方能借出,并作好登記,內容包括:支票號碼、用途、預計金額、借用人姓名(簽字)、借用日期等。所借支票應于借用之日起5日內報銷清賬,不得轉借他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報賬的,應書面向財務部說明原因,否則前賬不清,后賬不借。

  4.3.3.4支票借用者必須按申請的用途和預計金額范圍使用支票,并對借用支票的安全負全部責任,若遺失所借支票應及時向開戶銀行掛失,同時報告財務部。若因遺失支票而造成經濟損失,應由支票借用人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4.4賬務核對規(guī)定

  4.4.1銀行日記賬應按時逐筆登記,序時核算,做到賬賬相符。

  4.4.2月末必須與銀行核對,按規(guī)定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

  4.5財務機構在銀行的預留印鑒必須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印章,預留印鑒的印章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分別保管。

  5附則

  5.1本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制度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制度為準。

  5.2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執(zhí)行。

資金管理制度范本2

  為合理使用分配資金,規(guī)范資金的支出撥付手續(xù),確保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避免不必要的經濟損失,特制定如下規(guī)定:

  一、凡經公司審批后的資金計劃系屬劃撥、支付資金的依據。財務部根據公司資金的情況,調劑分配資金的使用及嚴格執(zhí)行資金計劃。對計劃外的資金支出(工程款壹萬元以上,費用支出壹仟元以上的)須總經理審批。

  二、有關資金支出、撥付的報批程序和要求:

  1、工程項目付款

  a、申請首次付款的工程項目,需將有關合同轉交財務部門,并根據合同內容填寫付款申請單。在合同執(zhí)行中發(fā)生內容變更時,須及時將變更的合同轉交財務部。對未簽署的合同及未經財務部確認變更的合同,財務部門有權不予以支付合同款項。

  b、申請支付計劃內工程項目進度款時,由工程部經辦人員根據對方單位申請理由和合同簽定依據,按要求填寫付款申請單,工程部長根據合同審核進度并簽署意見;預算部根據工程進度對工程造價進行審定;對較大數額的工程付款同時還需工程監(jiān)理和總工程師進行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審核確認,報經項目經理審批后辦理付款。

  c、申請結算工程尾款時,工程部經辦人員按上述程序辦理付款申請外,應有相關聯(lián)部門簽署意見(如涉及到由物業(yè)公司接手的工程項目應經物業(yè)公司簽署),同時財務部門要求對方單位出具加蓋公章的工程款項結清證明。否則,財務部門有權不予辦理付款。

  d、支付每筆工程款時,收款單位應同時出具與簽署工程合同單位名稱相同,內容相符的工程款發(fā)票。

  e、支付首筆購銷合同訂貨款時,對方單位須出具符合稅務要求的收款收據或銷貨發(fā)票;當購進材料或物品到場時,對方單位應根據到貨清單驗收情況出具符合要求的購銷發(fā)票,否則,財務部門有權不予支付后續(xù)款項。

  f、申請付款經辦人員原則上不代領對方單位款項,由對方單位經辦人員持付款手續(xù)直接簽字辦理領款。

  g、對于已簽合同的工程付款和購貨付款,財務部門需按合同單位簽署支票的收款單位,原則不予以簽署空白收款單位的支票。

  2、廣告費及經營費用支出的報批要求

  a、申請支付廣告費時,經營部應根據簽署的合同或有關文件規(guī)定,提供雙方確認無誤的廣告發(fā)布明細并填寫付款申請單按程序報批申請付款,同時提供與合同相符的廣告專業(yè)發(fā)票。

  b、申請支付經營相關費用時,經營部應根據簽署的合同和有關文件規(guī)定,確認對方履行相關義務情況,填寫付款申請單按程序報批申請付款,并及時提供符合財務要求的發(fā)票。

  c、在相關合同內容的變更時,應及時將變更的合同或相關資料提交財務部,同時將原合同收回廢止。在相關合同終止時,應及時與對方單位辦理合同終止手續(xù)轉交財務部門,否則財務部有權拒絕支付合同款項。

  3、行政費用等支出的報批要求

  a、申請部門經辦人員根據部門資金計劃按要求填寫付款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簽署后報主管經理審批后辦理付款;申請計劃外付款應報總經理簽字后辦理付款。

  b、申請購置公司資產付款時,應同時出具經辦部門匯同資產部和相關部門驗收合格、調撥入庫后填寫的入庫單,方可辦理結清余款。

  c、申請批量購置日用物品時,應同時出具填寫齊全、金額相符的出庫領用單;申請支付公司簽單掛帳支出時,須同時出具經審核收回的簽單掛帳明細。

  d、申請旅差費需出差人持已審批的出差審批單辦理領款。

  e、申請報銷招待費需經辦人及項目經理簽批,報總經理審批后方可支付、報銷。

  f、請款經辦人員應取得正規(guī)的業(yè)務發(fā)票,并在5日內將按規(guī)定簽署后的發(fā)票返回財務部,否則將不予辦理再次付款。

  三、財務部門付款時,原則不得簽發(fā)空白支票或應對方要求隨意更改支票的收款人。如確有特殊情況,須由經辦人員申請,有關領導簽字同意,并由對方單位出具加蓋公章的相應證明。

  四、財務部門應遵守現(xiàn)金管理規(guī)定,根據業(yè)務內容及情況對超出現(xiàn)金規(guī)定(100元以上)的支出,原則以支票支付。對外資金往來、結算,原則上本地采用支票結算方式,異地采用匯票結算方式,若需現(xiàn)金結算須經總經理批準和財務部的審核。否則財務部有權不予支付。

  五、對任何不符合財務規(guī)定的其它支出,財務部有權拒絕支付。

  六、本規(guī)定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七、本規(guī)定自通過之日起執(zhí)行。

資金管理制度范本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貴研鉑業(y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募集資金的管理和運用,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募集資金是指公司通過發(fā)行股票(包括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以及上市后配股、增發(fā)等再次發(fā)行股票)或發(fā)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方式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募集用于特定用途的資金。

  第三條募集資金的使用應堅持周密計劃,精打細算,規(guī)范運作,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四條非經公司股東大會依法作出決議,任何人無權改變公司招股說明書或募集資金說明書公告的募集資金使用用途。

  第五條公司應負責、謹慎使用募集資金,以最低投資成本獲取最大產出效益為原則,把握好投入時機、投入資金、投資進度及項目效益間的關系。

  第六條違反法律、法規(guī)、公司章程以及本辦法的規(guī)定使用募集資金,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應給予相關責任人以處分。

  第二章募集資金存放

  第七條募集資金到位后,公司應及時辦理驗資手續(xù),由具有證券從業(yè)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并應由董事會按照招股說明書所承諾的募集資金使用計劃,管理和使用募集資金。

  第八條公司實行募集資金集中存儲管理。公司認為募集資金的數額大,并且結合投資項目的信貸安排確有必要在一家以上銀行開設帳戶的,應堅持集中存放、便于監(jiān)督的原則進行存儲。

  第三章募集資金的使用

  第九條募集資金應按照招股說明書或募集資金說明書承諾的投資項目、投資金額安排使用,實行?顚S。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的具體依據是募集資金使用計劃書。

  第十條募集資金使用計劃書由公司總經理組織編制、實施,并報董事會備案。如出現(xiàn)本辦法第十一條的第4種情況時,需報經董事會批準后實施。

  第十一條募集資金使用計劃書依照下列程序編制和審批:

  一、由公司項目實施部門根據相關文件和具體情況,本著充分維護投資者利益和以最小投入獲取最大收益的原則,編制公司募集資金使用計劃書,公司募集資金使用計劃書應充分說明各項投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預期的效果;

  二、公司投資發(fā)展部根據本辦法第五條的原則對募集資金使用計劃書進行審查、評價,并出具審查評價報告,需要時可要求募集資金使用計劃編制部門對計劃書進行補充說明或論證;

  三、募集資金使用計劃書經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通過;

  四、因國家有關政策、市場環(huán)境、相關技術及合作方情形等因素發(fā)生變化,如果按原投資方案實施項目可能會不經濟、或給股東帶來損失時,總經理辦公會應按謹慎性原則從嚴或推遲審批并及時將相關情況報董事會。

  五、董事會收到總經理的相關報告后,認為需要對全部或單項的募集資金使用計劃書進行審議時,應召開董事會討論并審批募集資金使用計劃。

  第十二條依據經審批的募集資金使用計劃書使用募集資金時,應當按照《貴研鉑業(yè)股份有限公司貨幣資金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嚴格履行公司貨幣資金使用的申請和審批手續(xù)。

  第十三條本辦法所稱使用募集資金申請,是指使用部門或單位根據經批準的募集資金使用計劃書,提出使用募集資金的報告,內容包括:申請用途、金額、款項提取或劃撥的時間等。

  第十四條本辦法所稱使用募集資金的審批手續(xù),是指在募集資金使用計劃書或公司預算范圍內,針對使用部門的使用募集資金由財務部門審核,財務負責人、總經理簽批,會計部門執(zhí)行的程序。

  在募集資金使用過程中如出現(xiàn)本辦法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的4種情況,財務負責人、總經理有權根據具體情況暫停審批資金申請,要求項目實施部門采取補救措施,并將相關情況及時向董事會報告。

  第十五條使用募集資金超出募集資金使用計劃書的計劃額度時,超出額度在計劃額度20%以內(含20%)時由總經理辦公會決定;超出額度在計劃額度20%以上時,由董事會批準或授權董事長批準。

  第十六條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應嚴格按工程預算投入或對外投資協(xié)議約定。因特別原因,必須超出預算時,按下列程序審批:

  一、由公司項目負責部門編制投資項目超預算報告,詳細說明超預算原因、新預算編制說明及控制預算措施;

  二、實際投資超出預算15%以內(含15%)時,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批準;

  三、實際投資超出預算15%以上時,報由董事會決定;

  第十七條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進度的前提下,募集資金可以暫時用于補充流動資金,或者在法律、法規(guī)及證券監(jiān)管部門規(guī)范性文件許可的范圍內,用于不超過一年的短期投資。

  募集資金用于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時,由公司財務部提出補充流動資金計劃經總經理辦公會議批準;

  用于短期證券投資時,要由公司證券部提出投資報告,經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報董事會決定。

  第十八條公司不得將募集資金用于委托理財或其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投資。禁止對公司具有實際控制權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及其關聯(lián)人占用募集資金。

  第十九條實際募集資金超出項目投資計劃所需資金的部分,可作為補充流動資金或其他項目投資的后備資金。

  第二十條公司使用募集資金收購對公司具有實際控制權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及其關聯(lián)人的資產或股權的,應按照關聯(lián)交易的處理規(guī)定辦理。

  第四章募集資金項目實施管理及監(jiān)督

  第二十一條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由總經理負責組織實施。具體工作由相關部門負責執(zhí)行。

  第二十二條在項目投資過程中,項目實施部門負責實施計劃的制定、質量的控制、項目的實施組織、工程進度跟蹤、建立項目管理檔案等。

  第二十三條財務負責人負責對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和管理。財務部負責資金調度和安排,對涉及募集資金運用活動應當設專人建立有關會計記錄和臺帳管理。

  第二十四條項目完成后,由公司項目管理部門、項目實施單位、財務部門、審計單位及公司外聘機構進行竣工驗收?⒐を炇蘸,項目管理部門或項目實施單位應及時編制項目評估報告,財務部牽頭組織工程決算和項目效益評價,并將評估報告、決算報告及效益評價報告及時提交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若因國家有關政策、市場環(huán)境、相關技術及合作方情形等因素發(fā)生重大變化,發(fā)生需要終止項目實施、投資超預算、進度延期等情況,有關部門應及時向總經理、董事會報告。需要終止項目實施、投資超預算20%以上的應向股東大會報告。經股東大會批準后,項目終止實施、增加投資方能執(zhí)行。

  第二十六條項目交付使用后,項目使用單位須作好運行數據統(tǒng)計、建立臺帳、報表制度,財務部應定期提交項目投資評價報告。

  第二十七條財務部須按定期報告有關規(guī)定向董事會提交募集資金運用情況的總結報告及已投運項目的效益核算情況。

  第二十八條項目管理部門及項目實施單位應對以下情況作出詳細的書面解釋并及時報告總經理,抄送董事會秘書:

  一、項目實際進度達不到計劃進度且無法按期完成;

  二、項目所需的實際投資金額超出預算;

  三、項目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

  四、項目實際效益達不到估算或預測效益。

  如果差異較大的,總經理應當及時報告董事會。

  第二十九條總經理應當定期召開辦公會議,聽取和檢查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第三十條總經理應當定期以書面形式向董事會專項報告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并抄報公司監(jiān)事會。

  第三十一條公司審計委員會有權對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可以聘請具有證券業(yè)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專項審計。

  第三十二條公司監(jiān)事會有權對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由公司財務部負責制定、修改和解釋。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資金管理制度范本4

  一、籌資管理制度

  企業(yè)籌資是指企業(yè)根據生產經營、對外投資以及調整資金結構等活動對資金的需要,通過一定的渠道,采取一定的方式,獲取所需資金的一種行為。企業(yè)的籌資活動,按時間區(qū)分,有創(chuàng)建時的初始籌資和經營期間的籌資;按籌資的性質區(qū)分,有權益籌資和債權籌資。不論什么時候,籌集什么性質的資金,由于籌資有不同的渠道、不同的方式可供選擇,籌資的成本、籌資風險又各不相同,因此,為保證籌資活動的有效、合理進行,企業(yè)應建立有關制度。

  (一)籌資計劃制度

  籌資計劃是在對企業(yè)短期和長期所需資金進行預測的基礎上,分析計算不同籌資方式的籌資成本、籌資風險,選擇適合自已的籌資方式,并確定在什么時候,用什么方式,籌集多少數量的資金;I資計劃的編制可以使企業(yè)用盡可能低的代價,取得所需資金,并能有效防范風險。一項完整的籌資計劃應包括:

  1.企業(yè)資金需求量的預測;

  2.籌資方式的選擇及籌資數量安排;

  3.籌資程序及時間安排;

  4.籌資前后企業(yè)資金結構及財務狀況的變化;

  5.籌資對企業(yè)未來收益的影響。

  (二)籌資審核制度

  籌資計劃的編制人員應與審核人員適當分離,以便審核人能從獨立的立場來衡量計劃的優(yōu)劣。負責審核的人員可自行完成對籌資計劃的審核,也可聘請法律顧問和財務顧問共同審核該項籌資活動對企業(yè)未來凈收益的影響以及籌資方式的合理性。同時,還要審核籌資計劃的實施細則,以書面形式記錄審核結果,并特別注明籌資的執(zhí)行程序及各項手續(xù)。

  (三)籌資檢查和考核制度

  籌資檢查制度是指及時了解籌資活動的進展情況,發(fā)現(xiàn)籌資活動中可能出現(xiàn)的問題,以及籌資計劃的執(zhí)行情況。籌資檢查可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視籌資規(guī)模、籌資方式、籌資程序而定。

  籌資考核是將籌資結果與籌資計劃進行比較,對產生的差異進行分析,找出原因。建立籌資考核制度是為了明確籌資活動的責權利,保證籌資計劃的有效實施。

  二、現(xiàn)金管理制度

  現(xiàn)金是指人民幣現(xiàn)鈔,企業(yè)用現(xiàn)鈔從事交易,只能在一定范圍內進行,F(xiàn)金管理制度主要由《現(xiàn)金管理暫行條例》規(guī)定,其中包括現(xiàn)金的使用范圍、庫存現(xiàn)金限額以及其他現(xiàn)金管理規(guī)定。

  (一)現(xiàn)金的使用范圍

  1.職工工資、津貼;

  2.個人勞務報酬;

  3.根據國家規(guī)定頒發(fā)給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各種獎金;

  4.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guī)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5.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款項;

  6.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7.結算起點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xiàn)金的其他支出。

  (二)庫存現(xiàn)金限額

  庫存現(xiàn)金的限額是指為了保證單位日常零星開支的需要,允許企業(yè)留存現(xiàn)金的最高數額。這一限額由開戶銀行根據單位的實際需要核定,一般按照單位3~5天日常零星開支的需要量確定,邊遠地區(qū)和交通不便地區(qū)開戶單位的庫存現(xiàn)金限額可多于5天,但不得超過15天的日常零星開支。核定后的庫存現(xiàn)金限額,開戶單位必須嚴格遵守,超過部分應于當日終了前存入銀行。需要增加或減少庫存現(xiàn)金限額的單位,應向開戶銀行提出申請,由開戶銀行核定。

  (三)現(xiàn)金管理其他規(guī)定

  1.不得坐支現(xiàn)金,即不得用收入的現(xiàn)金直接支付,如因特殊情況需要坐支的,先報經開戶銀行審查批準后予以支付。

  2.不準用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憑證頂替庫存現(xiàn)金,即不得“白條頂庫”。

  3.不準謊報用途套取現(xiàn)金。

  4.不準用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人或支取現(xiàn)金。

  5.不準用單位收入的現(xiàn)金以個人名義存入儲蓄。

  6.不準保竄賬外公款,即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設置“小金庫”等。

  三、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一)銀行賬戶管理

  企業(yè)應當按照《銀行賬戶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開立和使用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專用存款賬戶。其中基本存款賬戶是指企業(yè)辦理日常結算和現(xiàn)金收付的賬戶,企業(yè)的現(xiàn)金支取只能通過基本存款賬戶辦理。一個企業(yè)只能在一家銀行的一個營業(yè)機構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戶,不得在多家銀行機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

  (二)銀行結算紀律

  根據《支付結算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單位必須遵守銀行的結算紀律,包括:

  1.不得套取銀行信用,簽發(fā)空頭支票、印章與預留印鑒不符支票和遠期支票以及沒有資金保證的票據;

  2.不準無理拒付、任意占用他人資金;

  3.不準違反規(guī)定開立和使用賬戶;

  4.不準簽發(fā)、取得和轉讓沒有真實交易和債權債務的票據,套取銀行和他人資金。

  四、資金使用審批制度

  企業(yè)應當對資金使用建立嚴格的審批制度,明確審批人對資金業(yè)務的審批方式、權限、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規(guī)定經辦人辦理資金業(yè)務的職責范圍和工作要求。對于審批人超越授權范圍審批的資金業(yè)務,經辦人有權拒絕辦理,并及時向審批人的上級授權部門報告。未經授權的部門和人員一律不得辦理資金業(yè)務或直接接觸現(xiàn)金。

  (一)審批方式

  1.“一支筆”審批。適用于日常資金使用的審批。

  2.集體決策審批。對于重要的資金支付業(yè)務,應當實行集體決策和審批。如企業(yè)的投資決策,由于金額較大、期限較長,應進行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并采取集體決策和審批。

  (二)支付程序

  1.支付申請。單位有關部門或個人用款時,應當提前向審批人提交貨幣資金支付申請,并填制相應的統(tǒng)一印制的申請表格或自制表格,表格中應注明用款人、款項的用途、本次支取金額、費用預算總額、支付方式(現(xiàn)金或銀行結算)等內容,并附有效經濟合同或相關證明。

  2.支付審批。審批人根據其職責、權限和相應程序對支付申請進行審批。對不符合規(guī)定的貨幣資金支付,審批人應當拒絕批準或令其按規(guī)定改正后重新審批。對于仍做業(yè)務執(zhí)行用途的經濟合同原件或相關證明文件,可在審批后以復制件代替原件作為審批的依據。

  3.支付復核。復核人應當對批準后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復核,復核貨幣資金支付申請的批準程序是否正確、手續(xù)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方式是否妥當等。復核無誤后,交由出納人員辦理支付手續(xù)。對經復核有誤的支付申請,復核人有權要求審批人重新進行審批。出納人員不得辦理未經復核的支付申請或復核人不同意的支付申請。

  4.辦理支付。出納人員應當根據經審批、復核無誤的支付申請,按《現(xiàn)金管理暫行條例》和《銀行結算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手續(xù),對于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要求,出納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出納人員可根據本單位的職責分工及時登記現(xiàn)金和銀行存款出納簿或日記賬冊。

  五、資金預算制度

  資金預算通常稱為現(xiàn)金預算,是計劃預算期的現(xiàn)金收入和現(xiàn)金支出,并進行現(xiàn)金收支平衡的預算。企業(yè)通過編制較為詳細和較為遠期的現(xiàn)金收支預測和現(xiàn)金預算來規(guī)劃期望的現(xiàn)金收入和所需的現(xiàn)金支出,從而較為精確地計算出有多少閑置現(xiàn)金可以用來進行臨時性投資和在經營中需要多少現(xiàn)金,以選擇合理的籌資方式,充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現(xiàn)金預算是進行現(xiàn)金收支管理最有效的方法,現(xiàn)金預算可以按年、季度,也可按月或周來編制。預算期的長短主要取決于企業(yè)生產經營的穩(wěn)定程度,生產經營比較穩(wěn)定的,預算期可適當長些,反之,預算期應短些。通常企業(yè)的現(xiàn)金預算按月編制比較合適。

  現(xiàn)金預算的編制方法有:現(xiàn)金收支法、凈損益調整法和估計資產負債表法。其中,現(xiàn)金收支法是最常用、最直接明了、易于理解的一種編制方法。不同的編制方法所依據的信息資料不同,所反映出的財務信息也不同,企業(yè)可根據自身特點及對信息的需求進行選擇。

資金管理制度范本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資金的內部控制和管理,保證貨幣資金安全,提高貨幣資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財務風險,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公司法》、《會計法》、《企業(yè)會計準則》等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的貨幣資金管理范圍包括投資性資金、籌資性資金、經營性資金。

  1、投資性資金指對外投資及投資收益、固定資產投資、無形資產及其他長期資產投資等資金的收入與支出;

  2、融資性資金指公司為了彌補經營過程中的資金缺額,向金融機構或其他 法律主體借入或歸還的資金等;

  3、經營資金指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稅負,以及其他和經營活動相關的資金收入與支出,主要表現(xiàn)為貨幣資金、有價證券、應收應付款項、存貨等。

  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的貨幣資金,其表現(xiàn)形式主要包括:

  1、現(xiàn)金,是指公司庫存的現(xiàn)金,不包括公司各部門借用的、尚未報銷的備用金。

  2、銀行存款,是指公司存入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各種存款。

  3、其他貨幣資金,是指公司的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等形式的貨幣資金,以及其他包括人民幣和按國家有關法規(guī)允許公司保管或存放的外幣。

  第四條 貨幣資金實行預算管理。公司負責人根據董事會批準的年度經營計劃,要求各職能部門編制本部門的資金預算,經財務部門審核、綜合平衡后編制年度現(xiàn)金流量表,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執(zhí)行。

  第二章 授權與批準

  第五條 為提高內部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資金成本,對公司實際控制,并納入合并范圍內的母子公司之間,以及所屬子公司之間的資金往來,授權給財務總監(jiān)進行審批。

  第六條 審批權限 對外支付資金的申請,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本規(guī)定所設權限的金額為同一筆業(yè)務發(fā)生費用總額,嚴禁將同一筆業(yè)務分次報銷。

  第七條 財務審核。財務部門按照相關制度要求,對資金支付的合法性、合規(guī)性、合理性進行審核。

  第八條 資金支付須嚴格按照支出性質逐級上級審核或審批,嚴禁越級審核或審批。

  第十條 在預算內的支出,可以根據授權范圍,由業(yè)務部門負責人審核批準使用;超過預算的支出,應由業(yè)務部門提出追加預算,按預算批準程序批準后執(zhí)行。 對外投資按公司投資管理辦法執(zhí)行,經審核批準后納入預算管理。

  第三章 股東單位資金往來管理

  第十一條 加強對股東單位的資金往來管理。由公司財務負責人負責,建立對公司日常資金收支行為的監(jiān)控機制,防止發(fā)生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lián)方資金占用,損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第十二條 公司在與控股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關聯(lián)方發(fā)生經營性業(yè)務和資金往來時,應嚴格監(jiān)控資金流向,防止資金被占用。公司不得為控股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關聯(lián)方墊付工資、福利、保險、廣告等期間費用,也不得互相代為承擔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十三條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將資金直接或間接地提供給控股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關聯(lián)方使用:

  1、有償或無償地拆借公司的資金給控股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關聯(lián)方使用;

  2、通過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向控股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關聯(lián)方提供委托貸款;

  3、委托控股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關聯(lián)方進行投資活動;

  4、為控股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關聯(lián)方開具沒有真實交易背景的商業(yè)承兌匯票;

  5、代控股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關聯(lián)方償還債務;

  6、其他方式。

  第十四條 如發(fā)現(xiàn)公司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關聯(lián)方提供資金或發(fā)現(xiàn)有資金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其他關聯(lián)方占用的情形,有可能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董事會將通過司法程序及時凍結或限制控股股東所持公司的相應股份,及時通過司法程序對控股股東有效資產采取司法保全等措施,避免或減少公司的損失。

  第四章 資金調度管理

  第十五條 股份公司在財務部設立虛擬的資金調度中心,按照市場化的原則承辦股份公司調度資金的具體管理工作,檢查、監(jiān)督、指導成員公司資金調度管理工作。資金調度中心是股份公司財務部的內設機構,在財務總監(jiān)的領導下開展工作。資金調度中心按照相應的負責股份公司整體內部資金頭寸的監(jiān)控和管理,及時反饋各成員公司資金狀況,并根據資金安排和成員公司的資金余缺狀況,在股份公司總部和成員公司內合理調度資金。

  第十六條 股份公司及下屬公司可以將暫不使用的資金,以季度為單位,存放在資金調度中心,資金調度中心和成員公司按照市場化原則,每年協(xié)商一次存款、借款的利率。資金調度中心負責利用銀行平臺歸集內部資金并統(tǒng)一安排使用,隨時監(jiān)控內部調度執(zhí)行情況,并依此編制統(tǒng)計表。協(xié)助完成資金狀況專項分析,提供分析所需的報表和資料。 股份公司財務部行使本部及各成員公司間的資金調度職能。其它任何成員公司都沒有相互拆借行為或資金調度的權利。

  第十七條 下屬成員公司資金調度管理職責

  1、負責本公司資金頭寸的管理,如實反映本公司的資金頭寸情況。

  2、負責按時編制本公司資金支付申請。

  3、依據融資、投資計劃與公司內部資金情況測算本公司現(xiàn)金缺口,提出資金需求計劃。

  4、負責協(xié)助完成本企業(yè)資金狀況專項分析,提供分析所需的報表和資料。

  第十八條 資金調度管理的主要內容。為滿足股份公司資金平衡和其它使用需求,調度資金的范圍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需調用的各成員公司融資資金

  2、需調用的各成員公司日常生產經營性富裕資金

  3、為完成股份公司統(tǒng)一結算而需調用的各成員公司生產經營性資金

  4、為配合股份公司與金融機構的合作,而需調用的各成員公司生產經營性資金

  5、為配合股份公司重大項目運作,而需調用的各成員公司資金

  6、經股份公司領導批準,而需調用的各成員公司資金

  7、為應對非常規(guī)使用的儲備資金,而需調用各成員公司的資金

  8、 根據股份公司資金平衡需調用的其它用途資金。

  第五章 內部控制

  第十九條 貨幣資金內部控制的基本要求是:貨幣資金收支與記帳的崗位分離;貨幣資金收支的經辦人員與貨幣資金收支的審核人員分離。

  第二十條 貨幣資金的管理遵循國家主管部門頒布的《現(xiàn)金管理暫行條例》、銀行結算辦法和外匯管理辦法等各種法規(guī)和規(guī)章,正確使用各種銀行結算工具,按照規(guī)定核定庫存現(xiàn)金限額,按現(xiàn)金收付范圍使用現(xiàn)金。

  第二十一條 按照內部控制的原則,出納員負責保管銀行支票等有編號的銀行結算憑證、庫存現(xiàn)金,具體辦理銀行結算和現(xiàn)金收付。出納員不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核算、記帳工作。銀行結算憑證上使用的印章由支票專用章和私章組成,支票專用章可由財務負責人保管,私章由公司總經理或其授權的其他人保管。

  第二十二條 貨幣資金的收支必須有合法、合規(guī)、合理的原始憑證為依據。經辦人員根據原始憑證填列必要的內部憑證,在預算范圍內根據授權原則由各級負責人對收入、支出的合法性、真實性、合理性審批后,到財務部門辦理收入和支出手續(xù)。

  第二十三條 財務負責人或財務主管對各部門收入、支出的原始憑證的合法性、真實性和合理性進行復核。對于非法的支出,會計人員應拒絕辦理;對于合法但明顯不合理的支出應報告公司總經理處理。會計人員根據經過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作為出納員辦理收付的依據。

  第二十四條 控制現(xiàn)金坐支,當日收入現(xiàn)金應及時送存銀行。出納員每日盤點現(xiàn)金,并與現(xiàn)金日記帳余額核對相符。每月月末,會計人員必須將現(xiàn)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總帳余額與出納員的銀行存款日記帳、現(xiàn)金日記帳、其他貨幣資金日記帳核對相符。

  第二十五條 財務部經理應對庫存現(xiàn)金不定期地進行檢查,以保證現(xiàn)金的安全。應每月檢查銀行存款帳單核對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糾正。對未達帳項組織清理,并及時處理。

  第二十六條 加強貨幣資金收支業(yè)務的內部審計。貨幣資金的管理應納入公司內部審計的重要內容。定期審計貨幣資金內部控制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審計貨幣資金的收入、支出的合法性、真實性和合理性,審計貨幣資金保管的安全性。

  第六章 獎懲規(guī)定

  第二十七條 股份公司及各成員公司的財務工作人員,須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履行其相應的職責。如因人為原因影響工作質量或造成股份公司利益受損的,按照公司的相關規(guī)定,應追究具體責任人的相關責任;如在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可給予獎勵。

  第二十八 條各成員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在執(zhí)行本辦法有關規(guī)定時的盡職情況適用股份公司對財務負責人的考核條款;股份公司對不適用考核條款的其他財務人員有獎懲的建議權。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解釋權屬于公司董事會。

  第三十條 本制度經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后實施。公司經營和管理層可在本制度下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 在董事會批準該制度之前,股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制定的管理辦法,和本制度沖突的,應予調整。 本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如與日后頒布或修改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依法定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觸,則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執(zhí)行,董事會將及時對本辦法進行修訂。

資金管理制度范本6

  1、目的:

  為了管好用好募集資金,保證資金的安全和按規(guī)定用途使用,根據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

  3、募集資金使用有關規(guī)定:

  3.1必須按公司募集項目承諾的用途使用募集資金。如募集資金實際用途有變更,必須事先按國家規(guī)定程序報批,經董事會、股東大會通過,報政府有關部門和證監(jiān)會審查批準。否則,不能變更募集資金用途。

  3.2募集資金應在項目規(guī)定的額度和時間內使用。每個募集資金項目在實施前,都要拿出詳細的實施方案,規(guī)定項目所應達到的目標、總投資和完成時間。財務部按經批準的實施方案、合同和工作進度撥付資金。

  3.3募集資金用于收購資產或權益時,應聘請有證券資格的中介機構對被收購資產或權益進行評估和審計。董事會應按規(guī)定及時向社會公告。

  3.4募集資金用于技改或新建工程的項目,應組建專門的工程管理班子。工程管理班子負責工程進度和質量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并如期完成。重大項目的施工應實行對外招標,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盡可能地節(jié)約資金,力爭用較少的投入達到更好的效果。

  3.5募集資金使用的日常管理:

  3.5.1由有關職能部門(如總工辦、項目實施小組等)根據募集資金項目的需要提出實施方案,報經董事長、總經理審查批準,再與有關單位簽訂書面合同。重大合同的簽訂必須由董事長簽字;

  3.5.2財務部按募集項目專款專用。暫未使用的資金必須存入公司的銀行帳戶,一律不準擅自動用。支付項目款時,應查驗合同、工作進度的證明、收款單位的收款憑證以及公司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簽注的意見。凡有關資料不齊和審批手續(xù)不全,財務部有權拒絕支付款項;

  3.5.3公司指定專人負責對項目實施過程進行監(jiān)督,特別是對重大合同簽訂和執(zhí)行情況的監(jiān)督。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3.5.4對募集資金使用情況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審計。項目完成時,要進行專項審計,審查該項目的資金使用是否合理,投資額是否控制在預計總額內,項目效益是否達到預期的目標等;

  3.5.5按有關規(guī)定及時批露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工作進度和項目投產后產生的效益等情況。

  4、附則:

  4.1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4.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guī)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guī)定即行廢止。

  4.3本制度經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修改時亦同。

資金管理制度范本7

 。ㄒ唬 基本理念:

  樣華家居采購網連鎖加盟店是 一家以渠道團購、網上商貿、廣告招商為主體的全方位服務型機構。通過優(yōu)選資源,聯(lián)手整合,創(chuàng)新和諧的運作,與合作伙伴共同搭建了一個公信度的商務平臺。為消費者展示并提供了一個輕松、便捷、高品位的新型購物環(huán)境并 實行家居連鎖經營管理的統(tǒng)一品牌連鎖店。連鎖加盟店統(tǒng)一采用樣華家居采購網連鎖加盟店的名稱對外從事經營活動,為加強連鎖加盟店的管理,維護統(tǒng)一的品牌形象和共同利益,實施統(tǒng)一的市場營銷管理和統(tǒng)一的市場競爭戰(zhàn)略,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二) 加盟資格:

  連鎖加盟店的加入資格,規(guī)定如下:

  1、得到業(yè)務經理級別以上公司領導的推薦(包括主任),且經營者本人向公司提出加盟書面申請。由公司領導對提出加盟申請的經營者進行考核,重點考核其加盟誠意、經營理念、業(yè)務能力、資金狀況等內容。3、通過考核后,由公司決定連鎖加盟店店址,并由公司出面簽訂店面租賃合同。

  2、加盟者與樣華家居采購網公司是合同的關系,各自獨立擁有和運營,而不是代理、合伙或合資的關系。

  3、從業(yè)經驗:加盟申請者必需具備一年以上的家居業(yè)務操作經驗。

  4、資金要求:人民幣四萬元以上的啟動資金,二萬元以上的流動資金。

  5、在本公司的人,業(yè)績累計達到60000分以上,各項指標達到公司要求。詳見《樣華家居采購網業(yè)務人員考核標準》。

  7、加盟者必需參加公司統(tǒng)一組織的內部培訓,并通過考核。

  8、加盟者愿意在家居行業(yè)長遠發(fā)展,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進行管理。經營者個人品德優(yōu)良,愿意遵守誠信經營原則,無不良記錄,無犯罪嫌疑。

 。ㄈ 加盟流程:

  具備前一條款所述資格者,加入連鎖加盟店的具體流程如下:

  1、采用公司統(tǒng)一的裝修方案,使用“樣華家居采購網連鎖加盟店”的統(tǒng)一商標、商號,在連鎖加盟店內安裝統(tǒng)一的招牌、標識(具體施工由經營者自行解決或公司指派裝修公司進行)。

  2、由公司出面為連鎖加盟店辦理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和稅務登記證。

  3、由公司出面為連鎖加盟店申請電話及寬帶及大件辦公設備(電腦、傳真機等等)。

  4、經營者與公司簽訂加盟合同并交納加盟金等相關費用。

  5、連鎖加盟店開業(yè)當天舉辦開業(yè)慶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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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加盟者自己選擇店面的,一般要求周邊房源豐富,交通便利,人流量較大,位置醒目,門面最好較寬,便于設置招牌。

  2、在一般狀況下,店與店的距離在特級地段應≥250米,一級地段應≥400米,二級地段應≥800米,三級地段應≥1000米,四級地段應≥1200米,特殊路段的單店距離由樣華家居采購網總部授權決定。

  3、加盟店的營業(yè)面積應在15㎡以上。

  4、店面的設計、裝修材料及燈箱的設計制作應嚴格按照樣華家居采購網的統(tǒng)一標準。

  5、店堂的設計和宣傳文字應由公司總部統(tǒng)一格式并在裝修時提前報請公司審定

  關于加盟店的具體營運,本規(guī)章、加盟合同或其他規(guī)章無規(guī)定時,則由公司斟酌決定。

資金管理制度范本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明確部門管理職責,建立科學的財政專項資金運行機制,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市級財政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是指為促進我市經濟和社會事業(yè)發(fā)展,實現(xiàn)既定政策目標或者完成特定工作任務,在必須時期內,由市級財政性資金(含各區(qū)統(tǒng)籌)在市、區(qū)范圍內安排的具有專門用途和績效的資金。主要包括:經市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工業(yè)、農業(yè)、服務業(yè)、教育和環(huán)保等專項資金。

  第三條專項資金重點用于市(區(qū))發(fā)展支出,省級及省級以上專項資金配套支出。

  第四條專項資金的設立、調整和撤銷,項目管理,資金使用和執(zhí)行,績效評價適用本辦法。市級依法征收的各類基金(資金)、專項收入安排的專項資金,一并納入本辦法管理。中央、省級財政補助的專項資金按本辦法規(guī)定管理,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五條救災、應對突發(fā)性事件等安排的,不宜實行項目管理的資金,不納入專項資金的管理范圍。納入市級各單位部門預算的專項支出,按市級部門預算管理制度執(zhí)行。

  第六條專項資金管理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依法設立的原則。設立專項資金務必具備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或政策依據,具有明確的績效目標,貼合我市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

 。ǘ┝苛Χ械脑瓌t。結合市本級財力狀況,安排專項資金,并體現(xiàn)示范性、激勵性和動態(tài)性。重點支持推進市區(qū)經濟社會發(fā)展最急需的支出項目,著力保障市委市政府的決定。

 。ㄈ┕_公正的原則。專項資金管理要做到公開、公正、規(guī)范。專項資金項目的確定實行群眾決策、聯(lián)合會審、專家評審等制度,建立科學的決策和篩選機制。

 。ㄋ模┮(guī)范運作的原則。專項資金的設立、申報、分配、執(zhí)行、績效評價等各個環(huán)節(jié),要充分體現(xiàn)依法行政的要求,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管理程序和方法運作。

 。ㄎ澹┛冃Ч芾淼脑瓌t。根據既定的績效目標,將專項資金的審批、分配、監(jiān)督檢查與績效評價緊密結合,建立科學化、精細化的監(jiān)管制度,提高財政專項資金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二章部門職責

  第七條市級財政部門、業(yè)務主管部門、監(jiān)察機關和審計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

  第八條市級財政部門應當履行以下專項資金管理職責:

  (一)負責專項資金的宏觀管理和政策的研究制定,會同市級有關業(yè)務主管部門,建立健全各類專項資金具體管理制度;

 。ǘ┴撠煂m椯Y金設立、調整和撤銷等事項的審核工作,并按程序報市人民政府審批;

 。ㄈ┴撠焻R總梳理專項資金類型和目錄,報市人民政府審議后確定;

 。ㄋ模⿻屑墭I(yè)務主管部門加強項目庫建設和管理;

 。ㄎ澹⿻屑墭I(yè)務主管部門規(guī)范項目申報、審核與分配;

  (六)負責專項資金支出預算的編制、執(zhí)行、資金調度和統(tǒng)籌安排,嚴格專項資金的審核、撥付;

 。ㄆ撸⿻嘘P部門組織開展績效管理工作;

 。ò耍┍O(jiān)督管理專項資金支出活動;

 。ň牛┙M織專項資金執(zhí)行期屆滿或者被撤銷后的清算、資金回收以及其他相關管理工作;

 。ㄊ┓、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職責。

  第九條市級業(yè)務主管部門應當對本部門管理的專項資金履行以下職責:

 。ㄒ唬┡浜鲜屑壺斦块T建立健全專項資金具體管理的實施細則,設立專項資金績效目標,制定管理流程,明確職責主體,規(guī)范資金管理;

 。ǘ└鶕沂袊窠洕蜕鐣l(fā)展目標,結合行業(yè)發(fā)展重點,按預算管理的要求,編制年度專項資金項目計劃;

  (三)執(zhí)行已經批復的年度專項資金預算,會同財政等部門,組織具體項目申報、評審和分配,監(jiān)督管理專項資金的使用;

 。ㄋ模⿲m椯Y金進行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按規(guī)定向市級財政部門報送專項資金使用狀況,并對執(zhí)行狀況進行自查;

 。ㄎ澹┴撠煂(zhí)行期屆滿或者被撤銷專項資金的相關管理工作;

  (六)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職責。

  第十條市級審計部門應會同財政、業(yè)務主管部門,加強專項資金績效審計,并出具績效評價和審計報告。

  第十一條市級監(jiān)察機關對專項資金的支出管理活動進行監(jiān)督,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違反本辦法行為作來源理。

  第三章設立、調整和撤銷

  第十二條專項資金應當重點滿足政府帶給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促進產業(yè)提升,加快經濟、社會事業(yè)發(fā)展和保障民生工程的要求。

  第十三條設立專項資金應當經市人民政府批準。新設立的專項資金,由市級業(yè)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市級財政部門審核后,報市人民政府批準;或者由市級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第十四條設立市級財政專項資金務必具有明確的依據,至少要貼合以下條件之一:

 。ㄒ唬﹪曳煞ㄒ(guī)規(guī)定;

 。ǘ﹪摇⑹、市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fā)展規(guī)劃以及產業(yè)政策要求;

 。ㄈ┦形⑹姓鞒鰶Q定;

 。ㄋ模┦腥舜笞h案要求;

 。ㄎ澹┦屑壊块T(單位)業(yè)務工作開展和事業(yè)發(fā)展需要,并經市政府批準。

  第十五條申請設立專項資金,應當帶給文件依據、績效目標、可行性報告。市級財政部門應當會同市級業(yè)務主管部門組織有關行業(yè)領域的專家,對專項資金設立的必要性、可行性、資金規(guī)模和績效目標認真論證。必要時,可透過組織聽證等方式聽取公眾意見。

  第十六條專項資金的設立要結合市本級財力狀況合理確定。專項資金不得重復設立,不得增設與現(xiàn)有專項資金使用方向或者用途一致的專項資金。凡需要新增的專項資金,應首先思考從現(xiàn)有同類專項資金中統(tǒng)籌安排,整合財政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十七條中央及省財政專項補助資金要求市級財政安排配套資金的,由市級財政部門按規(guī)定批準。市級業(yè)務主管部門應當向市級財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帶給要求配套的文件。

  第十八條專項資金應當明確執(zhí)行期限,執(zhí)行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五年。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專項資金執(zhí)行期限屆滿后不再納入下一年度專項資金目錄。

  第十九條專項資金執(zhí)行期屆滿確需延期的,應當在執(zhí)行期屆滿前編制年度專項資金預算時重新申請設立。

  第二十條專項資金在執(zhí)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級財政部門會同市級業(yè)務主管部門,或者由市級財政部門直接報請市人民政府調整或者撤銷該專項資金:

 。ㄒ唬┛陀^狀況發(fā)生變化,使專項資金設立的目標失去好處或者需要完成的特定任務已不存在的;

 。ǘ┛陀^狀況發(fā)生變化,需要調整使用范圍或者金額的;

  (三)對同一類使用方向和用途的專項資金,有必要歸并整合,統(tǒng)籌安排的;

 。ㄋ模⿲m椯Y金的績效達不到主要預期目標的;

 。ㄎ澹⿲m椯Y金的管理、使用存在違法違紀問題,情節(jié)嚴重或者經整改無效的;

  (六)財力狀況發(fā)生重大變動;

  (七)其他需要調整或撤銷的狀況。

  第四章項目管理

  第二十一條專項資金一般實行項目管理,專款專用,量入為出,注重發(fā)揮引導和杠桿作用。建立健全項目庫,實行動態(tài)管理。按照項目的輕重緩急,優(yōu)先安排重點項目、急需項目、成效明顯的項目。

  第二十二條規(guī)范專項資金項目申報程序:

 。ㄒ唬┦屑壷鞴懿块T會同市級財政等部門,按規(guī)定組織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發(fā)布項目申報指南,指導區(qū)級部門和項目單位進行申報。凡貼合條件的單位,向所在地業(yè)務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申報。

 。ǘ╉椖可陥竺磕杲M織兩次,或者實行上半年預申報,下半年集中審核制度。

 。ㄈ╉椖可陥笾黧w應當保證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和合法性,不得以虛報、冒領、偽造等手段騙取專項資金。項目計劃申報資料應主要包括企業(yè)狀況、項目狀況、績效證明材料、相關文件、報表資料等。

  (四)預申報兩月內,市級業(yè)務主管部門應會同財政等相關部門,及時核實項目申報的'真實性、效益性,構成初步核實意見,聯(lián)合下達項目初審確認書。

  (五)實行項目集中評審制度。在項目初步審核認定的基礎上,再由市級業(yè)務主管部門牽頭,會同財政等部門,共同組織有關專家、業(yè)務人員或委托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組成項目評審小組,對申報的項目集中聯(lián)合評審。并按必須比例實地核查,擇優(yōu)立項,合理確定補助資金。

 。⿲m椯Y金項目分配方案,由市級業(yè)務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報市政府審批后執(zhí)行。重大項目需要公示的,應當在媒體上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第二十三條嚴格專項資金項目申報:

 。ㄒ唬┩活愋蛯m椯Y金的項目,明確牽頭的市級業(yè)務主管部門匯總,其他相關部門配合,避免重復申報。

  (二)同一單位的同一類項目不得重復申報專項資金;同一單位的不一樣類型項目能夠分別向有關業(yè)務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申報。

  (三)同一項目已獲得國家和省財政資金獎勵或補助的,一般不得重復獎勵或補助(國家或省文件規(guī)定需要地方配套的除外)。貼合市級專項資金獎補條件的,同一單位同一項目只能享受一個類型資金獎勵。

  (四)對于已批準項目尚未完成的,除特殊狀況外,項目單位不得再申報同一類型的專項資金。

  第二十四條市級、區(qū)級業(yè)務主管和財政部門應當督促實施經批準的專項資金項目,保證項目如期完成,確保?顚S谩

  第二十五條項目單位應當按規(guī)定用途使用專項資金,未經批準,不得變更項目資料或者調整資金。確需變更項目資料或者調整資金的,應當按項目和資金管理權限逐級上報市級業(yè)務主管和財政部門審批,重大項目變更的,需報經市人民政府批準。

  第二十六條撤銷或者調整專項資金項目構成的資金結余,市級財政部門有權及時收回,有關部門和單位給予用心配合。

  第五章資金使用和執(zhí)行

  第二十七條制定專項資金具體管理制度。具體管理制度應當包括專項資金的主要用途、績效目標、使用范圍、管理職責、執(zhí)行期限、分配辦法、審批程序、支出管理、績效評價和職責追究等資料。對未制訂專項資金管理制度或實施細則的,市級財政部門暫緩撥付資金。

  第二十八條市級業(yè)務主管部門應當根據項目分配方案,編制專項資金具體用款計劃,按規(guī)定報市級財政部門審核撥付。專項資金的撥付按財政國庫管理規(guī)定辦理。

  第二十九條專項資金支出實施分類管理。

  (一)實行財政“以獎代補”方式的,能夠采取根據項目進展狀況預撥部分資金、使用項目完成并經考核后撥付剩余資金的方式管理。對經考評后,不貼合獎補條件的,由財政部門收回預撥資金。

  (二)實行財政直接補助方式的,根據項目計劃和實施進度,分次撥付。項目驗收合格前資金撥付一般不得超過補助總額的80%,驗收合格后,補助資金全部撥付到位。

  (三)實行財政貼息補助方式的,能夠按貼息比例分期或一次性撥付到位。

 。ㄋ模⿲嵭胸斦䦟m椊杩罘绞降,根據文件或合同,分期或一次性撥付到位。

 。ㄎ澹┕蓹嗤顿Y等其他支出方式的,按“一事一議”原則撥付。

  (六)專項資金支出涉及基本建設投資的,應當按基本建設程序辦理。

 。ㄆ撸┯糜陧椖吭u審、業(yè)務培訓、會議、考核評比、工作性獎勵等方面的工作性經費,按照不超過專項資金總額的5%提取并統(tǒng)籌使用。由業(yè)務主管部門根據工作開展狀況,提出使用計劃,經財政部門審核,報市政府政審批后安排。

 。ò耍┎坏靡匀魏畏绞綄m椯Y金用于工資福利和公用經費等一般性支出。

  第三十條市級財政部門應當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撥付專項資金,不得無故滯留、拖延專項資金的撥款。區(qū)級截留、擠占、挪用專項資金,除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外,市級財政部門應予扣回資金。

  第三十一條專項資金納入預算管理。當年未使用完的專項資金預算不再結轉下年使用。經批準的跨年度執(zhí)行的項目專項資金可結轉下年使用。

  第三十二條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市級財政部門能夠根據專項資金使用狀況,對間隙資金統(tǒng)籌安排,合理調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三十三條專項資金使用單位要嚴格按財務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實行專賬核算,切實加強財務核算的基礎工作。

  第三十四條專項資金按規(guī)定構成國有資產的,應當及時辦理決算驗收,進行產權、財產物資移交,辦理登記入賬手續(xù),并按規(guī)定納入單位資產管理。

  第六章績效評價

  第三十五條建立專項資金績效目標管理機制和績效評價體系,對專項資金加強過程跟蹤、組織驗收和績效管理。

  第三十六條市級財政部門負責專項資金績效目標管理工作。由市級審計、財政部門牽頭,聯(lián)合業(yè)務主管部門,采取抽查、重點檢查、全面檢查等方式,對專項資金開展績效評價和審計。

  年度績效評價工作應于下一年度組織新一輪項目評審前完成。

  屬于尚未執(zhí)行完畢的跨年度支出項目,市級業(yè)務主管部門繼續(xù)跟蹤項目實施,項目建設結束及時組織驗收。

  第三十七條專項資金執(zhí)行期屆滿后,市級財政部門應當會同審計部門,向市人民政府報告績效評價和審計結果。

  第三十八條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和審計結果,應當作為以后年度專項資金預算安排、完善預算管理和支出管理的重要依據。

  第七章法律職責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的違法行為,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已有處罰規(guī)定的,按其規(guī)定進行處罰。

  第四十條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未經批準設立專項資金,或者未經批準延長專項資金執(zhí)行期的,由市級財政部門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撤銷該專項資金,并收回相關資金。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級財政部門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有關財政資金,限期退還違法所得,并對相關單位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的,三年內取消申報各類專項資金資格;嚴重違紀違規(guī)的,由監(jiān)察機關立案查處;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職責:

  (一)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規(guī)定,未經批準擅自調整專項資金使用范圍或者金額的;

 。ǘ┻`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以虛報、冒領、偽造等手段騙取專項資金的;

 。ㄈ┻`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經督查仍未按計劃規(guī)定如期完成的項目;

 。ㄋ模┻`反本辦法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未經批準變更項目資料或調整資金的;

  (五)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將專項資金用于工資福利和公用經費等一般性支出的;

 。┻`反本辦法第三十條規(guī)定,截留、擠占、挪用專項資金的;

 。ㄆ撸┻`反本辦法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對專項資金構成的國有資產未按規(guī)定納入國有資產管理的,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

 。ò耍┢渌`反財政法律法規(guī)或財務管理的。

  第四十二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專項資金管理活動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罰,追究直接職責人員和主管人員的行政職責;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第四十三條其他機關、社會團體、個人如發(fā)現(xiàn)專項資金支出管理中存在違法違規(guī)行為,可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投訴和舉報。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條財政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按照本辦法實施。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由縣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資金管理制度范本9

  一、總則

  單位固定資產指定專人管理,并將固定資產進行分類分項登記、編號,建立財產管理卡片,會計帳簿必須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末要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

  固定資產一律不準私人侵占,嚴禁以物易物或贈送、轉讓。工作人員調離原單位時,必須將借用或領用的設備、圖書等歸還,并由相關管理人員簽章清帳后方可辦理調離手續(xù),否則由管理人員負責追回或賠償。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縣建設局機關。局屬企、事業(yè)單位可參照執(zhí)行。

  三、財務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會計核算與監(jiān)督,嚴格財務審批制度,節(jié)約費用開支,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有關財務制度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四、固定資產管理

  項目建設資金使用的管理辦法

  1資金使用管理的依據

  1.1資金使用計劃

  1.2進度報告

  1.3工程變更

  1.4資金管理計劃

  2資金使用的控制步驟

  2.1比較。按照確定的方式將資金使用計劃值與實際值逐項進行比較,以發(fā)現(xiàn)費用是否已超支。

  2.2分析。在比較的基礎上,對比較的結果進行分析,以確定偏差的嚴重性及偏差產生的原因,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減少或避免相同原因的再次發(fā)生或減少由此造成的損失。

  2.3預測。根據項目實施情況預測整個項目完成時的費用。

  2.4糾偏。當工程項目的實際費用出現(xiàn)了偏差,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偏差分析和預測的結果,采取適當的措施,以期達到使費用偏差盡可能小的目的。

  2.5檢查。對工程的進展進行跟蹤和檢查,及時了解工程進展狀況以及糾偏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和效果。

  3資金使用的控制方法

  3.1偏差分析可采用不同的方法,如橫道圖法、表格法和曲線法。

  3.2在進行費用偏差分析時,要考慮以下幾組費用偏差參數:局部偏差和累計偏差;絕對偏差和相對偏差;偏差程度。

  3.3在進行偏差原因分析時,首先應當將已經導致和可能導致偏差的各種原因逐一列舉出來,并通過對已建項目的費用偏差原因進行歸納、總結,為項目采用預防措施提供依據。

  3.4對偏差原因進行分析,有針對性地采取糾偏措施,實現(xiàn)費用的動態(tài)控制和主動控制:修改費用估算。

  3.5采取糾偏措施。糾偏的主要對象是業(yè)主原因和設計原因造成的費用偏差。在確定了糾偏的主要對象之后,要采取有針對性的糾偏措施。糾偏可采用組織措施、經濟措施、技術措施和合同措施等。

  3.6找出產生偏差的原因后,連同所選擇的糾偏措施以及從費用控制中吸取的其他方面的教訓等都要形成文字材料,作為本工程項目的歷史資料以供參考。

  五、財務監(jiān)督管理

  為了加強會計核算與監(jiān)督,嚴格財務審批制度,節(jié)約費用開支,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有關財務制度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1、局內財務支出收入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在內部管理中強調規(guī)范財務開支審批制度,形成以集體理財為基礎,領導負責把關的財務開支審批制度。

  2、凡由局財務報銷的各種開支票據,必須有經辦人簽字和分管領導簽字,局長審批后,會計方可報銷下賬。原則上一律使用公務消費卡,對票據報銷的需要嚴格把關和控制。

  3、一般開支由局長審批,重大開支必須經黨委會集體研究決定。

  4、會計、出納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嚴禁設立“賬外賬”和“小金庫”,要做到手續(xù)完備,帳目日清月結,準確無誤,財務人員公款丟失由個人賠付,現(xiàn)金差額由個人負擔。

  5、由上級部門下?lián)艿捻椖抠Y金及事業(yè)經費等都要由局財務統(tǒng)一管理,?顚S谩

  6、各種辦公用品的購買一律由辦公室按需求實際作出計劃,經局長批準后統(tǒng)一布置,調配管理,需要政府采購的按照規(guī)定執(zhí)行,其余一律使用公務消費卡購買,財務部門需嚴格審核把關。

  7、嚴格控制招待費開支,單位來客須向主管領導請示,局長批準后方可招待。要減少陪客人數,嚴格用餐標準,具體要求按照xxx紀發(fā)xxx號和xxx委辦發(fā)22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8、單位財務對外要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監(jiān)督,對內要接受群眾的監(jiān)督。

  9、財務人員做嚴格執(zhí)行財會管理制度的表率,自覺把好關,做“一口清”、“紅管家”和“鐵算盤”。

  10、未盡事宜,嚴格按照上級有關財務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資金管理制度范本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無錫xx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募集資金的使用與管理,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益,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非上市公眾公司監(jiān)督管理辦法》、《全國中小企業(yè)股份轉讓系統(tǒng)業(yè)務規(guī)則(試行)》等法律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業(yè)務規(guī)則和《無錫xx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募集資金”系指公司通過法律規(guī)定的向投資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資金,包括發(fā)行股票或公司債券募集的資金,但不包括公司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募集的資金。

  第三條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間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集資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資金獲取不正當利益。

  第四條公司董事會負責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并確保本制度的有效實施。

  第二章 募集資金儲存

  第五條公司募集資金應當存放于董事會確定的專項賬戶(以下簡稱“募集資金專戶”),專項用于募投項目的支出。募集資金專戶不得存放非募集資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第六條公司應當在發(fā)行股份認購結束后驗資前,與主辦券商、存放募集資金的商業(yè)銀行簽訂三方監(jiān)管協(xié)議,并將三方監(jiān)管協(xié)議在股票發(fā)行備案材料中向全國中小企業(yè)股份轉讓系統(tǒng)提交報備,在有效期屆滿前因主辦券商或商業(yè)銀行變更等原因提前終止的,公司應當自協(xié)議終止之日起兩周內與相關當事人簽訂新的協(xié)議。

  第七條募集資金到賬后,公司應及時辦理驗資手續(xù),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公司應將募集資金及時、完整地存放在募集資金專戶內。

  第三章 募集資金使用

  第八條公司在取得全國中小企業(yè)股份轉讓系統(tǒng)出具的股份登記函之前,不得使用本次股票發(fā)行募集的資金。

  第九條募集資金應當用于公司主營業(yè)務及相關業(yè)務領域。公司應當嚴格按照發(fā)行文件中承諾的募集資金用途使用募集資金,實行?顚S。

  第十條募集資金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財等財務性投資,不得直接或者間接投資于以買賣有價證券為主營業(yè)務的公司,不得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種、可轉換公司債券等的交易;不得通過質押、委托貸款或其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

  第十一條公司應當確保募集資金使用的真實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資金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關聯(lián)方占用或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關聯(lián)方利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獲取不正當利益。

  第十二條在募集資金使用過程中,在不影響項目建設的前提下,經公司董事會決策并披露后,公司可以將暫時閑置的募集資金進行現(xiàn)金管理,其投資的產品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安全性高,滿足保本要求,產品發(fā)行主體能夠提供保本承諾;

  (二)流動性好。

  (三)投資產品的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

  投資產品不得質押,產品專用結算賬戶(如適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資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第十三條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投資產品的,應當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監(jiān)事會發(fā)表明確同意意見。公司應當在董事會會議后2個工作日公告下列內容:

  (一)本次募集資金的基本情況,包括募集時間、募集資金金額、募集資金凈額及用途等;

  (二)閑置募集資金投資產品的額度及期限;

  (三)投資產品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資范圍及安全性;

  (四)監(jiān)事會出具的意見。

  第十四條公司閑置募集資金暫時用于補充流動資金的,應當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并披露,且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不得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或者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的正常進行;(二)已歸還前次用于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如適用);

  (三)單次補充流動資金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閑置募集資金用于補充流動資金時,僅限于與主營業(yè)務相關的生產經營使用,不得直接或者間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購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可轉債公司債券等的交易。

  第十五條在募集資金到位前,公司將根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進度的實際情況通過自籌資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資金到位后按照相關法規(guī)規(guī)定的程序予以置換。若本次募集資金凈額低于上述項目擬投入募集金額,不足部分公司自籌解決。在不改變本次募投項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會可根據項目的實際需求,對上述項目的募集資金投入順序和金額進行適當調整。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應當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監(jiān)事會發(fā)表明確同意意見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后方可實施。

  第四章 募集資金用途變更

  第十六條公司募集資金應當按照發(fā)行文件所列用途使用。公司募集資金用途發(fā)生變更的,必須經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且經監(jiān)事會發(fā)表明確同意意見后方可變更。

  第十七條公司擬變更募集資金用途的,應當在提交董事會審議后2個交易日內公告以下內容:

  (一)原募集資金用途及變更的具體原因;

  (二)新的募集資金用途;

  (三)監(jiān)事會對變更募集資金用途的意見。

  第五章 募集資金用途使用管理與監(jiān)督

  第十八條公司財務部應建立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臺帳,詳細記錄募集資金存放開戶行、賬號、存放金額、使用項目、逐筆使用情況及其相應金額、使用日期、對應的會計憑證號、對應合同、批準程序等事項。

  第十九條監(jiān)事會應當持續(xù)關注募集資金實際管理與使用情況。監(jiān)事會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出具鑒證報告。公司應當予以積極配合,并承擔必要的費用。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本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由公司董事會負責,報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并批準后方才有效。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規(guī)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抵觸的,執(zhí)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規(guī)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規(guī)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負責解釋。

資金管理制度范本11

  一、資金管理和使用

  1、社區(qū)的減災經費必須納入社區(qū)統(tǒng)一管理。

  2、嚴格實行賬款分開管理原則,社區(qū)指定一人為會計,一切現(xiàn)金由會計負責管理,其他人員一律不得管理現(xiàn)金。

  3、對上級撥款資金、外來捐贈資金等其他一切減災資金都要及時足額進賬。

  4、各項資金的票據,一律使用正規(guī)發(fā)票,禁止使用商店購買或自制的收款收據。開具的資金發(fā)票,應注明被收款單位(個人)名稱、收款內容、收款所屬時間及開票人,并及時入賬。

  5、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現(xiàn)金收入,必須及時與出納結算,在結算時,不得以報銷票據抵扣現(xiàn)金,出納應將當日收入的現(xiàn)金及時解交開戶銀行,不得坐支。

  6、支出在500元以下的用現(xiàn)金支付,超過500元以上的支出,應通過銀行轉賬方式結算。出納現(xiàn)金實行限額制度,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備用金限額在1000元以內,超出限額的應及時交存開戶銀行,確保集體資金安全。

  7、出納人員要建立現(xiàn)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賬,逐筆登記收付業(yè)務,要求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月末應進行現(xiàn)金盤點,同時與銀行進行對賬,若不一致,應查明原因。

  8、減災資金一律不準外借。

  二、財務監(jiān)督和公開

  社區(qū)減災資金工作要接受業(yè)務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jiān)督,要實行財務公開制度,定期在公開欄公布財務收支情況,接受廣大居民的監(jiān)督,并報鄉(xiāng)政府備案。

  1、向居民公開的內容按縣政府、縣財政局、縣民政局規(guī)定的內容公開。

  2、向本社區(qū)工作者公開的內容減災資金來源:包括上級部門下?lián)艿难a助資金、社會捐贈資料等。減災資金支出:減災防災宣傳資料、設備購置、活動支出費、其他支出等。事業(yè)結余:收支結余。

資金管理制度范本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集團公司對各子公司資金使用的監(jiān)控與管理,加速資金周轉,保證資金使用安全,保證各項經營目標的實現(xiàn)。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及各子公司財務部資金管理工作。

  第二章

  財務資金管理制度

  第一條

  管理職責

  一、財務總監(jiān)對財務管理制度監(jiān)督執(zhí)行和財務管理運行的質量負領導責任。

  二、財務管理工作歸口于集團公司財務部,集團公司財務部對財務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負主要責任。

  三、公司各部門自覺遵守財務管理制度,配合財務部全面貫徹執(zhí)行本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

  第二條

  資金管理規(guī)定

  一、現(xiàn)金

  1、現(xiàn)金使用范圍

  (1)工資、津貼;

 。2)個人勞務報酬;

 。3)按國家規(guī)定頒發(fā)給個人的各種獎金;

 。4)各種勞保、福利費以及國家規(guī)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5)因公辦理事情需預支的借款;

  (6)費用的報銷。

  2、資金審批流程

 。1)金額在5000元(含)以下的,由借款人填寫現(xiàn)金借款借據,分管領導、財務負責人及子公司總經理審批。

 。2)金額在5000元以上10000元(含)以下,由借款人填寫現(xiàn)金借款借據,分管領導、財務負責人、子公司總經理、集團財務總監(jiān)審批。

 。3)金額在10000元以上100000元(含)以下,由借款人填寫現(xiàn)金借款借據,分管領導、財務負責人、子公司總經理、集團財務總監(jiān)及總裁審批

 。4)金額在100000元以上,由借款人填寫現(xiàn)金借款借據,除分管領導、財務負責人、子公司總經理、集團財務總監(jiān)總裁審批外,還需報董事長審批。

  3、現(xiàn)金管理

 。1)不準保留賬外現(xiàn)金(小金庫);不準挪用現(xiàn)金;不準單位之間套換現(xiàn)金;不準假造用途套取現(xiàn)金;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用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存支現(xiàn)金;不準以白條頂替現(xiàn)金;不準以任何票證代替現(xiàn)金。

 。2)庫存現(xiàn)金限額為1000元,超限額部分,出納人員應及時送存銀行。

 。3)企業(yè)向銀行提取或存入現(xiàn)金時,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提取工資或獎金等大額現(xiàn)金時,應有安保人員同行。

  (4)對現(xiàn)金和各種證券的保管,必須確保完整無缺。

 。5)現(xiàn)金保險柜密碼要絕對保密,妥善保管好保險柜鑰匙,不得丟失或借于他人。

  (二)銀行存款

  1、銀行存款基本管理

 。1)、各子公司需設立銀行存款基本戶,如因業(yè)務需要須開立其他類型賬戶,需向集團公司提交開戶申請,經集團公司審批后,方可辦理。

 。2)、出納人員辦理每一筆收付款業(yè)務前,必須復核每一筆收付款業(yè)務的經濟內容,如有疑問應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報告。

 。3)、所有付款應嚴格執(zhí)行審批金額權限的規(guī)定。開出的票據進行登記,在票據備查薄中注明開出日期、金額、票據號碼和收款單位等。

  (4)、嚴格遵守銀行結算規(guī)定,不準開出“空頭支票”;不準開具和轉讓沒有真實交易和債權債務的票據;不準無正當理由拒絕付款。

  (5)、領用空白支票前,領用人必須填寫“空白支票領用申請表”,經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審批后辦理。

  (6)、對長期不發(fā)生業(yè)務、不使用的銀行賬戶,應及時辦理銷戶手續(xù)。

 。7)、銀行存款的賬面余額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余額核對相符。對于未達賬項要在次月10日前查明原因,根據實際情況,在30日內做出相應處理。

  2、資金歸集

 。1)為利于集團公司對各子公司的資金實現(xiàn)統(tǒng)一規(guī)范管理,提高整個集團的資金使用效益,故將集團公司中所有下屬子公司指定賬戶上的資金歸集到集團公司指定的賬戶。

 。2)具體賬務處理:

  借:其他應收款—集團內資金往來—資金歸集

  貸:銀行存款—XX銀行

  借:其他應收款—集團內資金往來—資金歸集

  貸:財務費用

  (三)其他貨幣資金

  1、其他貨幣資金包括:外埠存款、銀行匯票、銀行本票、信用證存款和信用卡存款等。

  2、辦理外埠存款、銀行匯票、銀行本票、信用證存款和信用卡存款,須由使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財務部負責人、分管領導和總經理審批后,方可辦理。辦理后要建立相應明細賬,及時結清賬務并將多余款項收回。

  3、未使用的空白支票、空白收據以及其他重要收付憑證應及時存放于保險柜內,妥善保管。

  第三章

  附則

  第三條本制度由集團財務部負責解釋及監(jiān)督實施。

  第四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資金管理制度范本13

  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酒店集團的資金營運管理,及時了解和反饋酒店集團資金營運計劃和實際營運情況,明確各類付款的審批權限、程序和各級審批職責,及時滿足各類資金需求,加速資金流轉,特制定本管理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于酒店集團及下屬各酒店項目從資金計劃到資金支付及反饋的全部過程的管理規(guī)定。

  第一節(jié)資金計劃管理

  第三條集團根據經營管理的實際需要,對資金需求實行計劃管理。資金計劃包括年度資金計劃和月度資金計劃。

  年度資金計劃

  第四條年度資金計劃是根據各酒店項目全年費用預算和經營計劃編制的資金需求概算,是資金營運管理的目標計劃;由酒店集團對酒店的全年度資金計劃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第五條年度資金計劃編制的主體是各酒店財務部。根據下一年的經營任務及市場預測,結合營銷部、工程部及行政人事部的資金需求計劃和費用預算作出。酒店集團根據酒店的全年度資金計劃匯總上報集團總部。集團總部審批后在酒店集團管理目標中下發(fā),作為酒店集團資金營運目標和規(guī)模。

  月度資金計劃

  第六條月度資金計劃是酒店根據每月實際完成經營任務和工作內容編制的資金需求。是指導每月資金調撥和支付的操作性計劃,由酒店集團對酒店實行監(jiān)控。

  第七條月度資金計劃編制的主體為酒店財務部,由財務部每月25日向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上報酒店負責人審批的下月資金需求計劃申請表。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將各酒店和本部的資金計劃進行分類匯總后制定月資金計劃,并對上月資金計劃的實際執(zhí)行情況進行對比檢查并說明原因,經酒店集團總經理審核后于每月29日前上報集團。

  第八條月度資金計劃的執(zhí)行規(guī)定。月度資金計劃由集團財務副總裁簽發(fā)。在計劃內20萬元以下的合同付款,其最后審批權限為酒店集團第一負責人;計劃內20萬元以上或計劃外的付款須經集團財務副總裁審批后方可支付。

  第二節(jié)付款審批管理

  合同付款審批

  合同請款及規(guī)則

  第九條合同的跟蹤、請款、登記、移交由合同跟蹤單位負責,具體按《合同管理辦法》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條由非合同跟蹤單位提交的,或未蓋有《請款專用章》合同復印件作附件的請款申請,各審批單位必須退回,不予審批。

  第十一條付款審批表及相關資料

  請款人進行合同請款(包括未能及時簽訂合同的預付款請款),必須在《付款審批表》上寫明合同名稱、編號、內容、合同總額(或預計總額)、已付款數額、現(xiàn)請款金額、請款依據和理由、結算款的結算金額,并附上蓋有《請款專用章》的合同復印件、合同會簽表,附上反映合同執(zhí)行情況的附件。

  第十二條各審批部門有權要求請款人補充欠缺的付款依據和資料。

  第十三條所有以酒店名義簽訂的合同請款,請款跟蹤單位審批后,需先經簽訂合同的酒店財務部合同管理員進行合同登記和審核,酒店財務負責人和總經理審批后才可送酒店集團行政人力資源部,由酒店集團行政人力資源部跟蹤會簽情況;請款跟蹤單位為酒店集團各部門的合同請款,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原則上須經合同簽訂單位的酒店財務部合同管理員、財務負責人及總經理審批,如遇特殊緊急合同付款,應以傳真方式經酒店財務部合同管理員、財務負責人及總經理審核后,報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審核。

  第十四條各酒店和酒店集團各部門應做好合同的付款計劃,按時編制《付款申請表》。

  第十五條為保證合同的正常審批和資料的安全傳遞,付款審批表及附件送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須辦理文件的簽收手續(xù)。請款人不得擅自到各審批人處查問審批情況或擅自取走審批資料遞向下一審批人。若有需要,可到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查詢。

  第十六條酒店集團各部門對收到的付款申請和附件資料需在24小時內審核,對不符合要求或需補充資料的須馬上向跟蹤人反饋,或退回跟蹤人。

  合同付款審批職責

  第十七條各單位具體審批職責

  1.跟蹤部門和跟蹤人

  1.1由合同跟蹤人根據合同條款和實際到貨情況填寫付款審批表,并根據付款內容附齊資料:

  1.1.1營銷推廣合同--市場營銷部

  1.1.1.1合同會簽表和合同(加蓋《請款專用章》)復印件(或計劃)

  1.1.1.2廣告實際發(fā)布統(tǒng)計表、樣報

  1.1.1.3監(jiān)播證明和質量驗收簽證表

  1.1.1.4營銷費用預算

  1.1.2工程維修合同--工程部

  合同會簽表和合同(加蓋〈請款專用章〉)復印件、驗收證明等。

  1.1.3購銷合同--相關經辦部門

  合同會簽表和合同(加蓋〈請款專用章〉)復印件、驗收證明等。

  1.1.4其他合同----合同會簽表和合同(加蓋〈請款專用章〉)復印件、驗收證明等

  1.2由跟蹤單位負責人審批;

  2.酒店

  2.1由酒店財務部合同管理員根據合同和公司有關規(guī)定審核此項請款的合理性及正確性,確認付款記錄及已付款金額,凡有已請款金額與已付款金額不相符的要在付款審批表上說明已請款數和已付款數,檢查付款依據及附件是否齊全,檢查結算方式與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方式是否一致,有無違反合同條款之處,及時提出處罰意見,并簽名確認、登記備案;

  2.2由酒店財務部負責人對各項付款按規(guī)定權限進行審核,檢查已付款數和應付款數的正確性,除復審合同登記員已審核的事項外,還檢查是否按規(guī)定程序辦妥付款審批,對合同規(guī)定結算為承兌匯票的是否支付現(xiàn)金,是否按規(guī)定扣除貼現(xiàn)息,最后根據批準后的月資金計劃安排出納付款。

  2.3由酒店負責人確認合同執(zhí)行情況;

  3.酒店集團對口職能部門

  酒店集團各對口職能部門審核管轄內的合同付款是否符合合同執(zhí)行情況。

  4.審核部

  對已經審核部會簽立項的合同,付進度款時,不再經審核部審核,但付結算款時必須經審核部審核并簽名。若合同在執(zhí)行過程中,合同金額有較大的變更,審核部對此應有明確的確認意見。

  5.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

  5.1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合同管理員對簽收到的付款審批表分酒店、部門登記;

  5.2檢查付款審批表的審批程序是否完整,酒店負責人、部門負責人是否同意付款,有無酒店財務部確認;

  5.3檢查付款依據是否齊全,是否要提出處理意見;

  5.4復核付款金額是否正確無誤;

  5.5對不合格的付款審批表,退回或通知跟蹤人更正或補齊付款依據;

  5.6建立合同付款檔案,核對已付款記錄,核算應付款金額,并提出審核意見;

  5.7酒店集團財務負責人對合同付款進行審核。

  6.酒店集團總經理

  酒店集團總經理對月資金計劃內20萬元以下的合同付款進行審批。

  7.集團財務副總裁

  集團財務副總裁對酒店集團月資金計劃內20萬元以上和月資金計劃外的合同付款進行審批(超過500萬元由總裁/董事局加簽)。

  合同付款審批權限和程序

  第十八條各級審批權限和程序

  1.金額在10萬元以下的非結算款或10萬元以下的一次性付款的合同付款審批程序:

  合同跟蹤人--合同跟蹤部門負責人--酒店財務負責人--酒店總經理--酒店集團涉及部門--酒店集團財務負責人--酒店所屬地地區(qū)公司審核部

  2.金額在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或20萬元以下的結算款的合同付款審批程序:

  合同跟蹤人--合同跟蹤部門負責人--酒店財務負責人--酒店總經理--酒店集團涉及部門--酒店集團財務負責人--酒店集團總經理--酒店所在地地區(qū)公司審核部

  3.月資金計劃內金額在20萬元以上和月資金計劃外的合同付款審批程序

  合同跟蹤人--合同跟蹤部門負責人--酒店財務負責人--酒店總經理--酒店集團涉及部門--酒店集團財務負責人--酒店集團總經理--地區(qū)公司審核部--集團財務副總裁(超過500萬元由董事局加簽)

  非合同付款審批

  開業(yè)前行政管理費付款審批

  第十九條開業(yè)前行政管理費付款審批

  酒店經辦部門xx酒店財務負責人xx酒店總經理xx酒店集團財務負責人--酒店集團總經理

  行政管理費付款審批

  第二十條行政管理費包括工資、福利費、場地租金及管理費、水電費、郵政費、業(yè)務費、工作餐、勞保費、交通費、車輛費、差旅費、培訓費、辦公場地費等。

  第二十一條行政費用實行預算管理。

  第二十二條行政費用預算內付款審批程序

  原則:

  1.年度預算不得超支。

  2.年內各月累計<=各月累計預算的110%。

  3.工資福利、業(yè)務費、交通費、全年度內不能單項超支。

  審批程序:

  1.酒店行政費用開支

  經辦人--經辦部門負責人--酒店財務負責人--酒店總經理

  2.酒店集團總部各部門行政費用開支

  經辦人--經辦部門負責人--酒店集團財務負責人--酒店集團總經理

  3.酒店集團總經理費用的開支由集團財務副總裁或其指定負責人審批,并由指定人員審核。

  第二十三條行政費用預算外付款審批程序

  1.預算外累計費用總額在年度預算額3%(含3%)以內的開支,酒店集團或酒店的,須報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和酒店集團第一負責人審批。

  2.預算外累計費用總額超過年度預算額3%-5%(含5%)的開支,須報集團財務副總裁審批。

  3.預算外累計費用總額超過年度預算額5%以上的開支,須報董事局審批。

  行政管理費外付款審批(預算內)

  第二十四條各酒店和部門對于非合同的付款,在辦理請款手續(xù)時除費用借支外,必須填寫'付款審批表',費用借支填寫'借支單',寫明請款的原因、用途、金額及計算依據,并附上經審批的附件。

  第二十五條各類非合同項目請款及借支所附附件:

  1.促銷活動┈┈┈活動預算計劃及會簽表

  2.裝飾品、電器等物品┈┈┈預算計劃和購置請示和驗收結算書

  3.食品、酒水等其他經營物品的購買┈┈┈采購申請單和三家以上報價比較和驗收結算書

  第二十六條行政管理費外緊急借支的審批程序

  1.金額在5千元以下借支的審批程序:

  經辦人--經辦部門負責人--酒店財務負責人--酒店總經理

  2.金額在5千元以上2萬元以下借支的審批程序:

  經辦人--經辦部門負責人--酒店財務負責人--酒店總經理--酒店集團財務負責人

  3.金額在2萬元以上4萬元以下借支的審批程序:

  經辦人--經辦部門負責人--酒店財務負責人--酒店總經理--酒店集團財務負責人--酒店集團總經理

  4.金額在4萬元以上借支的審批程序:

  經辦人--經辦部門負責人--酒店財務負責人--酒店總經理--酒店集團財務負責人--酒店集團總經理--集團財務副總裁

  緊急借支的報銷在事后按性質以正常手續(xù)審批。

  第二十七條行政管理費外非合同付款請款的審批程序

  1.金額在2萬元以下的非合同付款的審批程序:

  經辦人經辦部門負責人酒店財務負責人酒店總經理

  2.金額在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的非合同付款的審批程序:

  經辦人--酒店財務負責人--酒店總經理--酒店集團財務負責人--酒店集團總經理--酒店所在地地區(qū)公司審核部

  3.月資金計劃金額在10萬元以上和月資金計劃外的非合同付款的審批程序:

  經辦人--酒店財務負責人--酒店總經理--酒店集團財務負責人--酒店集團總經理--地區(qū)公司審核部--集團財務副總裁(超過500萬元由總裁/董事局加簽)

  第二十八條以上審批程序,包括行政費用預算內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辦公文具的采購及印刷品的印刷業(yè)務,若立項時已經審核部會簽同意或單價為招標單價,付款時可不須地區(qū)審核部審批,若立項時未經審核部會簽同意,付款時必須經審核部審批。

  資金管理規(guī)定

  第二十九條資金管理

  1.資金的管理原則是既要保證酒店營業(yè)所需的資金,又要加快資金周轉。

  2.資金管理的依據是按酒店報酒店集團,并經集團財務副總裁審批的現(xiàn)金流量計劃表執(zhí)行。要加強資金管理,嚴格審查各項庫存占用的資金,應收結算款占用的資金。信貸部定期進行核對,及時催收應收款項;合理安排應付款的支付。

  第三十條現(xiàn)金管理

  1.現(xiàn)金管理采用備用金制度。

  1.1根據酒店經營情況,向出納等有關部門配備一定數量的備用金。

  1.2備用金金額的核定是根據每天現(xiàn)金的平均支出量,按三天的用量進行核定。核定出的備用金由使用部門填制備用金申請表,報財務部批準后,從銀行提款。

  1.3財務部審

  計人員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備用金的使用情況,核對備用金的金額,并填制備用金核查情況表,說明檢查結果,對于核查出的長短款,要說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報酒店財務負責人批準。

  1.4酒店支付500元以下(含500元)的款項都要使用出納備用金來支付,因此,出納備用金要根據支出情況隨時補充。酒店支付500元以上的款項都要通過支票或銀行轉帳支付,具體見第三十六條.2.出納申請補充備用金,要填制備用金補充申請表,并將有關零星支出憑證及原始發(fā)票附在申請表后,送財務部逐一審核后,填寫支票申請,報財務負責人審批后,從銀行提款補足備用金。

  2.對于使用轉賬支票付款的管理

  2.1財務部根據所附單據或其它有關明細單證審批,由財務部填寫支票后,再送財務總監(jiān)審核,報總經理簽字批準。

  2.2支票領取者,需在財務部的支票登記簿和支票根上簽字后,方可領用。

  2.3凡領用后的支票要在7天內將發(fā)票送回財務部,并注銷登記。超過一個月未回的支票,由財務總監(jiān)督促回收,并按制度提出處理意見。

  3.每月定期編制現(xiàn)金流量表。

  第三節(jié)資金調撥

  第三十一條資金調撥的權限在集團總部,酒店集團每月報資金計劃,由集團總部根據其資金計劃進行綜合平衡與調配。

  第三十二條酒店銀行帳戶的開立、取消統(tǒng)一按《合生集團銀行帳戶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三條為保證資金計劃的可行性及準確性,可明確預計支付時間及金額的付款事項,原則上禁止計劃外的付款及無計劃的資金調撥。

  第三十四條對于計劃內已調撥轉入酒店帳戶的資金,若因故取消付款計劃,酒店及時通知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

  第三十五條對于已安排轉入酒店支出專戶的資金,如酒店集團急需時,可直接知會酒店財務部,應立即直接劃入指定帳戶。

  第四節(jié)資金的支付

  現(xiàn)金付款規(guī)定

  第三十六條現(xiàn)金付款范圍

  1.日常工資、獎金、福利、補貼的發(fā)放;

  2.行政預算內的各項費用的報銷;

  3.經審批的臨時借支項目。

  第三十七條原則上可以不付現(xiàn)金的付款都不支付現(xiàn)金。

  資金支付的反饋

  第三十八條酒店出納員每天下午4:30分之前向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報送(或傳真)《每日資金收付情況一覽表》;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根據酒店出納報送的收付情況表進行匯總,在次日上午10點鐘之前報送至集團財務管理中心。

  第三十九條酒店財務部在每月的27日前向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報送《月現(xiàn)金流量表》,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根據酒店出納報送的報表進行匯總后于每月29日前報送集團財務管理中心。

  第四十條酒店出納在每年會計年度結束后,將當年的年度資金營運情況表報送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由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匯總后報集團財務管理中心。

  第五節(jié)監(jiān)控體系

  第四十一條監(jiān)控主體:資金管理辦法監(jiān)控主體為酒店集團、集團總部、集團監(jiān)事會;

  第四十二條為加強資金管理降低支付風險,防止挪用資金和計劃外使用資金,酒店集團有權對各酒店資金管理辦法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和檢查,檢查周期為每季或每月一次,并出具內部稽查書面報告。集團財務管理中心可定時和不定時進行檢查。

  第四十三條集團監(jiān)事會有權對各酒店資金管理辦法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和檢查,檢查周期為每季一次,并出具書面審計報告。

  第六節(jié)獎懲規(guī)定

  第四十四條基本規(guī)定

  1.本規(guī)定分為獎勵和處罰兩部份,獎勵分為通報表揚和物質獎勵,處罰分為警告、記過、降級、辭退。

  2.一年內受到兩次警告者作記小過一次處理,一年內受到兩次記小過者作記大過一次處理。依此類推。

  3.主管級以下員工的降級處罰按降低一級工資處理。

  4.對出現(xiàn)工作失職但拒不接受本處罰規(guī)定的,經酒店查實后予以辭退處理。

  5.對未辦正常離職手續(xù)擅離崗位的員工,取消其當月及年度獎金。

  6.凡員工當月獎金不足以扣罰時以扣除當月全部獎金處理,不再累計到下月執(zhí)行。

  7.造成酒店經濟、信譽嚴重損失或其他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除按制度辭退外,酒店保留追究其經濟或法律責任。

  第四十五條獎勵規(guī)定

  1.通報表揚:

  1.1嚴格執(zhí)行資金管理規(guī)定,并積極反饋執(zhí)行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的。

  1.2發(fā)現(xiàn)資金管理執(zhí)行過程中存在不足,避免可能給酒店造成損失五千元以下的;

  2.物質獎勵:對以下單位或個人,除給予通報表揚外并給予物質獎勵。

  3.發(fā)現(xiàn)資金計劃管理中存在漏報,或付款審批管理中存在多頭請付款、請錯款,審批手續(xù)不齊,或對資金管理中的違章行為(如暗箱操作等)及時向監(jiān)事會反映,舉報屬實,避免對酒店造成損失五千至三萬元的,增發(fā)當月獎金50%;避免對酒店造成損失三萬元至五萬元的,增發(fā)當月獎金100%;避免對酒店造成損失五萬至十萬元的,增發(fā)當月獎金100%及年度獎金50%;避免對酒店造成損失十萬元以上的,增發(fā)當月及年度獎金100%,同時晉升工資一級。

  第四十六條處罰規(guī)定:凡因工作失職發(fā)生如下情形之一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處分:

  1.警告:凡因失職發(fā)生以下情形之一,對第一責任人給予警告處分:

  1.1.各酒店財務部不按規(guī)定按時報送資金計劃等有關報表,逾期在一個工作日內,且無正當理由。

  1.2.各酒店財務部報送資金計劃、付款審批管理,資金調撥和支付中存在個別過錯但情節(jié)較輕微者。

  2.記過和降級:凡因失職發(fā)生以下情形之一,且造成或可能造成酒店損失五千至三萬元者,對第一責任人處以記小過處分,扣發(fā)當月獎金50%;造成或可能造成公司損失三萬至五萬元者,對第一責任人處以記大過處分,扣發(fā)當月獎金100%;造成或可能造成酒店損失五萬至十萬元者,對第一責任人給予降低行政級別一級處理,扣發(fā)當月獎金100%及年度獎金50%。

  2.1各酒店財務部不按規(guī)定按時報送資金計劃等有關報表且逾期在一個工作日以上,影響資金調配的。

  2.2各酒店財務部因未做好資金計劃申請,漏報或有意多報,導致付款不及時,給酒店帶來損失的。

  2.3非合同跟蹤人進行請款,造成重復請款,造成酒店損失的。

  2.4合同跟蹤單位不按本規(guī)定認真履行請款責任,進行合同請款、付款登記,辦理合同跟蹤移交手續(xù)而造成損失的。

  2.5跟蹤人不按本規(guī)定認真填寫付款審批表,所要求的應附附件不齊全,不認真履行請款人對合同條款執(zhí)行情況及請款金額的基本審核職責的。

  2.6各級付款審核人未能履行其審批職責,造成多頭請款、重復請款、錯誤請款和付款的。

  2.7未經審批,擅自改變經指定的擬付款項目付款的。

  2.8對已調撥資金,由于個人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付款的。

  2.9其他未按本規(guī)定執(zhí)行,而造成損失的。

  3.辭退:凡因失職發(fā)生以下情形之一者且造成或將造成酒店直接損失達十萬元以上者,對第一責任人給予辭退處理,扣發(fā)當月獎金及年終獎金,酒店保留追討有關經濟損失或提請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權利。

  3.1付款審核人未能履行其審批職責,造成多頭請款、重復請款、錯誤請款和付款的。

  3.2在資金管理執(zhí)行過程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不正當地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

  3.3各酒店財務部不認真履行資金管理規(guī)定職責的;

  3.4凡有任何賬外經營或其他對公司利益造成嚴重損害者。

  第四十七條獎罰程序:

  當事人或責任人為各酒店人員的,不管其職位高低,均由集團監(jiān)事會作出處理決定,由集團人事部進行獎懲。

資金管理制度范本14

  各鎮(zhèn)街道總工會,高新區(qū)工會,區(qū)直各部門單位工會,國家、省、市屬駐東港各單位工會,各直屬企業(yè)工會:

  為貫徹落實全國、省、市總工會加強工會經費管理的有關要求,使工會經費更好地為基層工會工作服務、為職工群眾服務,根據上級通知精神,現(xiàn)將就加強全區(qū)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原則

  基層工會組織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qū)關于勤儉節(jié)約的有關規(guī)定和全國總工會《關于加強工會經費財務管理和審計監(jiān)督切實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的通知》精神,發(fā)揚艱苦奮斗、勤儉節(jié)約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切實加強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堅決制止奢侈浪費,合理有效地使用資金。要堅持工會經費為工會工作和職工群眾服務的方向,確保工會經費取之于職工用之于職工,把更多工會經費用在職工身上,為職工群眾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讓工會經費真正惠及職工群眾和工會會員。

  基層工會的經費收支管理,要貫徹以下原則:

  (一)遵紀守法原則。各項經費收支,必須嚴格執(zhí)行中央規(guī)定、國家法律法規(guī)、黨委政府和上級總工會的有關規(guī)定,認真執(zhí)行工會財務會計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二)依法獲取原則。基層工會的各項收入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的規(guī)定,依法獲取。

  (三)經費獨立原則。基層工會要依法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單獨開設銀行賬戶,實行工會經費獨立核算。

  (四)預算管理原則;鶎庸涃M各項支出應當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五)服務職工原則;鶎庸涃M使用要突出重點,優(yōu)化支出結構,集中財力保證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開展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

  (六)勤儉節(jié)約原則;鶎庸瀼貐栃泄(jié)約反對浪費的相關規(guī)定要求,經費使用要精打細算,少花錢多辦事,節(jié)約開支,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則。要依靠職工和工會會員管好、用好經費,定期公布賬目,實行民主管理,接受職工和工會會員監(jiān)督以及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

  二、工會經費收入范圍

  基層工會的各項經費收入,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的規(guī)定,依法獲得。包括:

  (一)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

  (二)建立工會組織的單位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繳的經費,或上級工會委托稅務機關代收工會經費后按規(guī)定比例轉撥基層工會的經費。

  (三)上級工會補助的款項。

  (四)單位行政給予工會組織的補助款項。

  (五)工會所屬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上繳的收入。

  (六)基層工會對外投資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

  三、工會經費支出范圍

  工會經費應當全部用于為職工服務和開展工會活動;鶎庸凑丈霞壒_定的經費分成比例,及時足額上解經費。工會經費支出包括:

  (一)工會為會員及其他職工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產生的支出;鶎庸攲䥺T繳納的會費全部用于會員活動支出。

  1.職工教育方面。用于工會開展職工教育、業(yè)余文化、技術、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學、消耗用品;職工教育所需資料、教師酬金;優(yōu)秀學員(包括自學)獎勵;工會為職工舉辦法律、政治、科技、業(yè)務、再就業(yè)等各種知識培訓等;鶎庸M織在對優(yōu)秀學員獎勵時,應以精神鼓勵為主、物質鼓勵為輔,物質獎勵每人每次不得超過500元。

  2.文體活動方面。用于工會開展職工業(yè)余文藝活動、節(jié)日聯(lián)歡、文藝創(chuàng)作、美術、書法、攝影等各類活動;文體活動所需設備、器材、用品購置與維修費;文藝匯演、體育比賽及獎勵費;各類活動中按規(guī)定開支的伙食補助費、夜餐費等;用會費組織會員觀看電影、開展春游秋游等集體活動。其中,組織會員觀看電影、開展春游秋游等集體活動所用會費不足時,基層工會可以用工會經費予以適當彌補;工會組織的會員春游、秋游,應嚴格控制在本市范圍內,并做到當日往返。其中,“各類活動中按規(guī)定開支的伙食補助費、夜餐費等”,是指基層工會組織可以以現(xiàn)金或實物形式對因參與活動而誤餐的工會干部和工會會員給予補助;發(fā)放標準參照工作餐的標準,并符合中央和本地區(qū)、本行業(yè)和本系統(tǒng)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的相關規(guī)定。

  3.宣傳活動方面。用于工會開展政治、時事、政策、科技講座、報告會等宣傳活動;工會組織技術交流、職工讀書活動、網絡宣傳以及舉辦展覽、板報等所消耗的用品;工會組織的重大節(jié)日宣傳費;工會舉辦的圖書館、閱覽室所需圖書、工會報刊以及資料費等。

  4.其他活動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會開展的技能競賽費用及其他活動的各項支出。

  (二)工會直接用于維護職工權益的支出。包括工會協(xié)調勞動關系和調解勞動爭議、開展職工勞動保護、向職工群眾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服務、對困難職工幫扶、向職工送溫暖等發(fā)生的支出及參與立法和本單位民主管理、集體合同等其他維權支出。

  (三)工會培訓工會干部、加強自身建設及開展業(yè)務工作發(fā)生的各項支出。包括開展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的學習和培訓所需教材資料和講課酬金等;評選表彰優(yōu)秀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的獎勵;組織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和協(xié)作活動;召開工會代表大會、委員會、經審會以及工會專業(yè)工作會議;開展外事活動、工會組織建設、建家活動、大型專題調研;經審經費、基層工會辦公、差旅等其他專項業(yè)務的支出。

  (四)工會從事建設工程、設備工具購置、大型修繕和信息網絡購建而發(fā)生的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購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交通工具購置、大型修繕、信息網絡購建等資本性支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規(guī)定,政府和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機關應當為工會辦公和開展活動,提供必要的設施和活動場所等物質條件。

  在行政方面承擔資本性支出的經費不足,并且基層工會有經費結余的情況下,工會經費可以用于必要的資本性支出。

  (五)對工會管理的為職工服務的文化、體育、教育、生活服務等獨立核算的事業(yè)單位的補助和非獨立核算的事業(yè)單位的各項支出。

  (六)由工會組織的職工集體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工會組織逢年過節(jié)向全體會員發(fā)放少量的節(jié)日慰問品,會員個人和家庭發(fā)生困難情況的補助,以及會員本人過生日的慰問等。其中,“逢年過節(jié)”的年節(jié)是指國家規(guī)定的法定節(jié)日;“節(jié)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tǒng)節(jié)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每位會員每年總額不得超過1000元!皶䥺T本人過生日的慰問”,是指基層工會可給予會員生日蛋糕等慰問品或向會員發(fā)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領取券,每人金額不得超過200元。購買節(jié)日慰問品經費可從會員繳納的會費和撥繳工會經費收入中列支。

  (七)以上支出項目以外的必要開支。

  四、嚴格控制工會經費開支

  (一)基層工會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以及全國總工會《工會預算管理辦法》、《關于加強工會經費財務管理和審計監(jiān)督切實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的通知》精神,嚴格控制工會經費開支,各項開支實行工會委員會集體領導下的主席負責制,重大開支集體研究決定。

  (二)不準將工會經費用于服務職工群眾和開展工會活動以外的開支。

  1.不準用工會經費購買購物卡、代金券等搞請客送禮等活動。

  2.不準違反工會經費使用規(guī)定濫發(fā)津貼、補貼、獎金。

  3.不準用工會經費支付高消費性的娛樂健身活動。

  4.不準單位行政利用工會賬戶違規(guī)設立“小金庫”。

  5.不準將工會賬戶并入單位行政賬戶使工會經費開支失去控制。

  6.不準截留、挪用工會經費。

  7.不準用工會經費參與非法集資活動,或為非法集資活動提供經濟擔保。

  8.不準用工會經費報銷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以上標準規(guī)定適用于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和國有企業(yè)工會。其他單位和經濟組織的工會可以參照執(zhí)行。區(qū)委、區(qū)政府已作出具體規(guī)定的,須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定。

  各基層工會要嚴格執(zhí)行《通知》要求,單獨設立工會賬戶,工會經費實行獨立核算;要加強預算管理,嚴格執(zhí)行“八不準”要求,確保經費開支合規(guī),程序規(guī)范,手續(xù)完備。要加強對工會經費收支的管理和監(jiān)督,對違反規(guī)定的行為,應及時予以糾正。

資金管理制度范本15

  1、目的

  為了加強集團經營管理,防范經營風險,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2、應用范圍

  適用于集團職能部門及各子公司。

  3、職責

  3、1集團總部各管理部門及集團所屬各子公司負責本部門大宗采購和資金安排計劃,由主管副總裁按規(guī)定要求逐級審批。

  3、2集團總部各管理部門及集團所屬各子公司大宗采購和資金安排計劃,由集團財務部門嚴格按照審批計劃審核報銷,對違反本規(guī)定的支出項目有權拒絕報銷。

  4、具體規(guī)定

  4、1財務印鑒保管制度

  4、1、1集團財務部是集團及所屬子公司的會計核算中心,必須嚴格執(zhí)行財務印鑒二章分管并用制,即財務專用章由財務主管或總復核人負責保管,法人名章由出納人員負責保管。財務人員在印章使用前須認真復核資金支付審批是否符合集團規(guī)定的審批程序,審核無誤后方可蓋章。

  4、1、2財務部必須建立財務印鑒使用登記簿,對除上述正常經營資金支付業(yè)務范圍以外用章,使用前須由印章保管人員認真登記,并隨同用章人員取得主管副總裁的簽字,方可加蓋財務印鑒。對于以集團或子公司名義提供擔;蛩痉ㄨb定等專用章,必須取得總裁簽字。

  4、2資金審批制度

  4、2、1財務部庫存現(xiàn)金的儲備,必須嚴格按照《現(xiàn)金管理條例》規(guī)定的范圍和支付的標準執(zhí)行。

  4、2、2集團及所屬子公司經營性費用支出的審批權限規(guī)定如下:

  4、2、2、1屬于日常經營性必須支付的固定費用,如水電費、郵電通訊費、租賃費等,由主管經辦人員、子公司總經理簽字,財務總監(jiān)批準即可到財務部辦理付款手續(xù)。

  4、2、2、2對于日常經營性開支的費用,額度在200元以下的,由經辦人員簽字,集團職能部門經理或子公司總經理簽字,財務部經理簽字,即可到財務部辦理付款(不包括招待費、出租車費)。額度超過200元以上的須經主管副總裁和財務總監(jiān)簽字。額度超過20xx元以上的必須總裁簽字。

  4、2、2、3招待費用必須經集團職能部門經理、子公司總經理、主管副總裁、總裁的批準方可到財務部辦理付款。

  4、2、2、4對于20000元以上的支出,資金使用部門必須編制出支出預算,包括工程預算,經總裁辦公會批準,由財務部在預算范圍內控制執(zhí)行。

  4、3屬于日常資本性支出的審批權限

  4、3、1固定資產的購置:集團各職能部門及所屬子公司年初必須編制購置計劃,經總裁辦公會批準,由財務部按計劃控制使用。購置金額在10000元以下的,須由子公司經理、主管副總裁簽字,超過10000元以上的須由總裁簽字,方可到財務部辦理付款手續(xù)。報銷時,財務部要根據部門固定資產驗收單,建立相應的固定資產管理卡片,并負責定期盤點。

  4、3、2對外投資:無論投資額度大小,必須經董事會批準,主管部門提出可行性分析報告,經專家論討確定投資額,簽定投資協(xié)議,取得合同及法律文書,經主管副總裁、總裁、董事長簽字后方可到財力部辦理付款手續(xù)。

  4、4集團所屬公司不得擅自對外拆出資金,不得擅自向外拆入資金,不得擅自對外提供擔保抵押等一切與本公司無關的經濟事務。

  4、5集團內部資金調拔,無論額度大小,必須經總裁簽字,財務部方可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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